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呢? ?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二、公司转让后债务怎么办呢?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5、如果是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则由于被收购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未履行的合约仍应由被收购公司承担,只不过由于公司控制权已经转移到你公司名下,因此你公司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6、如果你是采取资产收购的方式,则被收购的公司因主要资产被收购后可能会清算、注销,此时的债权债务也不由你公司承担。
7、只有采取公司吸收合并方式进行收购,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未履行的合同才应由你方继承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由此,可以看到,在您变更为公司法人时,一定事先弄清楚其公司的债务情况,最好能够提前了解到自己作为一个公司法人应该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有什么不确定的,可以咨询相关专业法律人士,以免使自己承担不该承担的后果


·民间借贷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2...


·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家庭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还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债务的问题。通常离婚后双方会写一份债务协议,那么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 我国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


·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总会有债务回收非常困难的情况,很多企业都想尽方法来解决这项难题,然而总是越清理债务回收越混乱,问题越复杂,最后造成损失。为了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仔细了解债权债务清理就非常重要。所以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债权...


·如果一个人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一个人一直欠钱不还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维权,首先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借款借据等,写好起诉状,内容应该包括:列清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写清楚被告人欠款不还的主要事实;写明诉讼的各项请求比如要求判决被告尽快归还欠款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最后附...


·债权债务补偿的方式是?
      债权债务补偿的方式是? 债权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


·免责条款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它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免责条款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才有效,那么免责...


·如果挪用公款违反什么规定?
      挪用公款违反什么规定?挪用公款是属于违法行为,是指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拿集体财产为个人使用,如果挪用数额较大,三个月未归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数额巨大,不能退还的,可以判处10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一)挪用公款罪的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


·欠钱不还没有他的身份信息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他的身份信息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他的身份信息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其身份的信息之后向法院起诉。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料,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


·消费者权益法退货条款内容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法退货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消费者权益法的退货条款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退货,也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国家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个人借贷时出具书面借条。但是人们在出具借条时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有还款期限,有的没有。这往往影响到诉讼时效问题。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要是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