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运输毒品罪的范围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人都知道,毒品是属于国家的违禁物品,贩毒是罪,售卖毒品是罪,运输毒品也是罪,所有一切与毒品沾边的都是违法的。最近这几年来,社会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的事件行为越来越广泛,走私者也越来越猖狂,不断的制造毒品贩卖销售,进出国,使毒品越来越泛滥,让很多社会人不知不觉的染上毒瘾,以非法的手段赚取利益,严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不断地拟定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毒品的加以严查、对犯罪者严加看管,运输方面,出口方面以及其他有疑点的路线都会彻查到底,禁止国内毒品的出现,涉及到走私,贩卖,运输的行为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而非法运输毒品具体表现为故意行为,明明知道接触毒品是犯法行为,还是不顾一切就犯,致使成为犯罪者。相反,如果运输毒品的行为人不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的除外,不能说明该行为人是犯罪者。而走私毒品一般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但是也不能完全能排除是否有其他目的。走私毒品是指在国家禁止的情况下运输,进出口的行为方式,主要是以进出来表现,同时,在对本罪者走私毒品有着直接关系的,也将会构成犯罪行为。构成非法运输毒品罪的,罪的严重性,主要由走私毒品的数量,毒品的危害度来定义罪行的。而毒品的危害程度主要是根据毒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有多高,对社会人员的身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有多大。走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输入,二是输出。输入毒品行为,是会对我国公民直接造成身体健康的影响,霍及到我国社会的安危。而输出毒品行为,与出入相反。换一句话来说,输入毒品行为是在国内发生的,直接会造成国内混乱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而输出毒品行为是发生我国外的。从各个角度来看,输入要比输出的危害性要严重一些。其他国家也对运输毒品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他们是把这两种罪行分开来,各有各的规定,当然输入的刑罚相对的也是会比输出的要重一些,这也就是国家的相同之处。当然,主要还是以保护每个公民为目的。我国对这两种行为没有具体固定的刑罚。但在判刑时会对这两种行为的刑区分。运输毒品是指采用其他的运输工具将毒品进行一个地点的转移。运输毒品具体指的是国内,如果违法运输毒品的目的地是在国外或者起点在国外的,这种情况也就是俗称的走私。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区分有以下两种情况:(1)非法运输毒品的原因清楚的,具有特殊性的,可以从轻处罚。(2)造成犯罪的,还捏造其犯罪事实的,并且毒品数量较多时,制毒范围也比较明确的,且毒品的数量标准是按照在不添加其他化学物,不增重的,完全纯密度的毒品数量进行处罚的。如果毒品弄虚作假,增重,添加化学物品,那么就应该出去这些化学物。明确责任,从轻处罚。



·销售假药未遂部分怎么量刑?
      一、销售假药未遂部分怎么量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销售假药未遂的,应该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期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


·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3条关于反诉的规定?
      反诉通常出现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但修改后的新刑诉法第173条也对刑事反诉进行了规定,由于是修订后颁发的,故而很多法律工作者尚且不知道如何适用,故而很多公民也就自然不甚理解,那么,该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3条关于反诉的规定呢? 一、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3条关于反诉的规定? 第一百...


·什么是犯罪预备应当如何定罪?
      什么是犯罪预备应当如何定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类财产性犯罪,每年都有大量的社会青年因敲诈勒索而入狱。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都是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我们不禁要问,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都在哪些方面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构成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此罪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及金融机构的 财产所有权。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个人实行双...


·如果涉嫌强奸罪侦查阶段该怎么办?
      如果涉嫌强奸罪侦查阶段该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做以下事情: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


·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近年来,盗窃案件层出不穷,这是社会上的不良行为,应该得到及时制止,否则会造成很多坏的影响和言论,所以,国家和政府一直也在不断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做到没有任何法律漏洞,今天,我们就为您解析一下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一、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1、3年...


·醉驾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行为之一,被认定醉酒驾驶的犯
      醉驾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行为之一,被认定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会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还会被吊销驾照、判处罚金等。但是仍然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付出代价。园区十中严建兵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园区十中严建兵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饮酒驾驶...


·聚众斗殴罪主犯判多久
      通常情况下对主犯的处罚,也就是按照《刑法》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只不过此时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能确定最终的量刑。那么您知道对于聚众斗殴主犯应该判多久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主犯判多久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


·刑事案件委托协议如何进行书写?
      刑事案件委托协议如何进行书写?刑事案件委托协议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1、律师事物所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2、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律师事物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元整。3、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4、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