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都知道子女是有财产继承权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都知道子女是有财产继承权的,也是法律规定的法定遗产继承人,只要按照顺序继承即可,那么身份特殊一点的继子女是否同样享有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利呢?这个问题在法律中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的有关规定,继子女是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不过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继子女必须在成年之后对父母做到了赡养义务,只有他们之间的“扶养”关系成立,那说明继子女进到了扶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这时候是同样享有继承权的。之后就需要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开始遗产继承了,一般情况下子女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按照顺序,要是逝者并没有配偶或者已经去世的情况下,那么子女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了,子女关系当然包括夫妻婚后生育的孩子,还有非婚子女,或者是在他们生前符合扶养关系的养子女,也包括尽到了扶养义务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是“扶养”而并非“扶养”。所以这期间的区别需要进行区分。我国的法律是出于公平的角度来规定继承人的身份的,虽然是再婚前就已经存在的继子女,虽然没有血缘上面的联系,但是很多再婚家庭也是很幸福的,父母保护了孩子,尽到了扶养长大的义务,那么继子女也回报了父母,尽到了赡养的职责,那同样会在法律上享有和亲生血缘子女同样的权利的。当然,继子女在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之后,对其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遗产,其实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而实际上,在父母年老而子女也长大成人,同时具有能力的情况下,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不会因此而消灭的。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顺序冲突以哪个为准?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顺序冲突以哪个为准?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顺序冲突的话以遗赠继承顺序为准,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定继承人证明要收费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经常会碰到要求证明是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很多人会有疑惑,那么法定继承人证明要收费吗?下面的我们就跟您简单的说一说,希望看完之后你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


·丈夫死了婚前财产继承比例分配办法是什么?
      丈夫死了婚前财产继承比例分配办法是什么?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应作为遗产处理。主要有两种继承方法,即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上载明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二)遗产必须...


·上海离婚财产继承纠纷案费用
      ? 现在很多人的法律意识都逐渐提高,年轻人在结婚前很多都会签财产协议,这样方便在以后如果发生离婚可以高效方便的分割财产。但是有的人并没有这个意识,在他们离婚后会因为财产分割的不均导致争论。上海离婚财产继承纠纷案也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法律对此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继承...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并无规定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按照公平平等分配进行,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资格继承,其他人无权干预,抄无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合法妻子、(在世)父母,原则上以上继承人平均分配,但如果子女幼小或继承人中有残疾人,可以和...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 1、收入 2、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


·生前赠予与死后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生前赠予与死后继承的区别是什么?1、生效时间不同:继承只有产权人过世后才能过户,而赠予可立即过户;2、税额缴纳情况不同赠予过户的税收主要有三种,即税、个税和契税。继承过户实际上是成本低的,主要费用是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


·民法总则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


·对于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
      一、对于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 第一继承人都需要按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处理这笔遗产;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