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时候财产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时候财产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二、离婚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大事,会牵扯到很多事情的处理,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双方应该本着一定的原则处置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部分原则上平均分割,同时,也要照顾到抚养孩子的一方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双方谈好条件后可以订立协议。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增值需要怎么分割根据《婚姻法》和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增值需要怎么分割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该怎么写
       夫妻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分割等问题做出约定处理。那么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时该如何来写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


·新婚姻法的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婚姻期间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感情确已破裂的最终法律手段,不仅是法律关系的变化,还会对生活中的各方面产生影响,比如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因此有必要了解新婚姻法的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


·如果夫妻一方精神经病能离婚吗
      可以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夫妻双方,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病能离吗?
      夫妻双方,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病能离吗? 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判决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一、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1、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


·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一、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 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需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 男女双方的可以在同一户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


·男女分开多久算自动离婚,有“自动离婚”一说吗?
      婚姻系每个人的终身大事,假如一个人一辈子只经历一次婚姻能够走完人生,那估计你才是真正的幸福之人,可惜现在这样的婚姻越来越少。走入各地婚姻登记处,你会看到办理结婚登记和办理离婚登记的人差不多,基本各占一半儿。这难道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还是人类价值观在改变呢!有很多朋友发问,我与...


·诉讼离婚在哪个法院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需要找到相应的法院才行,否则离婚案件就不会得到受理,同时也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那么在我国一般夫妻诉讼离婚在哪个法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在哪个法院 根据《中华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