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当包括行为人本身就在该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机、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行为人对运行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实施的抢劫。这种抢劫一般是针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及所载财物实施的,不应包括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本身。抢劫公共交通工具的,如果达到了数额巨大,应当适用本条第4项情形的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往往载客较多,在它上面实施抢劫,一则说明抢劫犯的主观恶性较大,胆敢在公共场合抢劫;二则因公共交通工具正在行进途中,可能给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旅客、司机、乘务员等多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上的重大损失,甚至危及交通安全,因而危害特别严重。胁迫方式即精神强制,是以被害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使得其不敢反抗而被迫服从行为人的意志。该“胁迫”具有两个特征:1、暴力性,即必须以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杀害、伤害等)相恐吓、以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为基本内容。2、当场性,即胁迫的目的是为了当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如果是以暴力相威胁,但要求被害人答应日后交出财物,也不属于抢劫罪中的“胁迫”,而是敲诈勒索中的“胁迫”抢劫罪中的“胁迫”方法的两个特征也就是本罪与第274条敲诈勒索罪区别的关键点。如果行为人以某种方式引起他人恐惧,但不符合这两个特征的,即使是非法获得了财物,也不构成抢劫罪。对于公交车抢劫的认定需要满足暴力性以及当场性这两个特征。如果只是对当事人构成胁迫,但并不是当场完成的则不属于公交车抢劫。同样的,公交车抢劫必须是在公交车上对于乘务人员或是乘客进行抢劫,对于车辆的损害不属于公交车抢劫。



·私自改装车辆怎么样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交通事故中护理级别有几种
      交通事故在造成了人员受伤之后,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救治,而有的时候可能因为事故而导致伤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那就需要由专人对伤者生活提供护理,日后也需要就此做出赔偿。那一般交通事故中护理级别有几种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护理级别有几种 护理级别分为以下几类:...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


·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
      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现在出行旅游或者是外出打工,亦或是回家,很多人都会买火车票,这也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退票的情况。应该有很多朋友会关心退票手续费的问题,那么究竟火车票退票都分哪几种情况以及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的呢?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一、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根据中国铁...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随着车辆的越来越多,我们知道每个省事的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在每年增长,遇到交通事故是不幸的,那么如何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懂得合理的索赔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以江苏省为例,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1...


·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开发商若需要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话,则此时肯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当然若当事人之间就交房约定了其他条件的话,只要是有效的,那么也应当满足。具体而言,现实中开发商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期房的交付,最好约定一个双方认可的...


·怎么到医院开具车祸误工费时间?
      怎么到医院开具车祸误工费时间?开具车祸误工费只需要到治疗病情的医院并按照实际需要治疗的时间开具,并加盖印章即可。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也是伤者向肇事方索要赔偿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二、怎么开误工证明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现在人社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工伤认定一般都倾斜于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联系,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是否会坐牢不会
      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是否会坐牢不会,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赔钱是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是否会判刑跟是否赔偿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自然会判刑,反之,则不会。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车...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


·醉驾被交警抓到会受到什么惩罚
      醉驾被交警抓到会受到什么惩罚 1、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而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除了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