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一)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二、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一般情况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都是先进行调节,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在女方无重大过错前提下,法院是不准离婚的,没有新的情况发现,在6个月内原告是不可以起诉的,但是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大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延长,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调解不成,将在6个月后男方在起诉情况下,直接判离婚。不管是在婚姻家庭方面还是劳动工作方面,其实我国对女性都是作出了相对较多的保护。尤其是在婚姻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对男方离婚的诉权作出了限制。一般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之后的1年以内、终止妊娠之后的6个月之内,通常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男方起诉离婚的。当然若男方存在特殊情况的话,则就特殊处理了。



·夫妻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书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法院受理案件的那么才会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这样才有机会判决夫妻离婚。对于当事人而言,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自然就比较着急获得判决书,那根据规定一般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书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书 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


·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当然这两种离婚的程序也是不一样的,前者程序还是非常复杂的。那么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 二、诉讼离婚判离的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离婚协议书当中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可以依法变更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


·子女大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而夫妻离婚必然会牵涉到财产分配问题,其中就有在双方子女大了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情况,对此,司法出台的17年离婚财产分配的新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政策法规。 一、法定共同财产 (一)法定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


·国家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难免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给公民带来人身安全和财产的损害,法律也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赔偿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自身权益受到国家带来的损害时可以申请赔偿,那么国家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国家赔偿金新标准 5月16日,...


·夫妻离婚男孩抚养权归谁比较好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么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要是家庭中是男孩子的话,这种情况下一般夫妻离婚男孩抚养权归谁比较好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男孩抚养权归谁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在说到给付孩子抚养费问题上面,我们除了要知道应该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外,同时还要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


·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拆迁纠纷吗?
      近年来,城市改造进程的加快,农村拆迁也在稳步推进中。拆迁过程中一些贫困家庭会遇到不合理拆迁等问题,比如强制拆迁,拆迁款项没有及时打款,一些应计算未计算的树木等。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拆迁纠纷解决吗?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困难家庭进行申诉与事件处理吗?今天我们带您进行学习。 一、法律援...


·一方有抑郁症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一方有抑郁症离婚抚养权怎么判?一方有抑郁症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另一方,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


·醉驾这种行为其实严厉进行处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生活中,大家明
      醉驾这种行为其实严厉进行处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生活中,您明明知道醉驾危险,却依然这么不负责任的醉酒驾驶,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视若无睹。醉驾入刑以来,经查处以后,本身对个人的影响就是非常大的,如果是公务员的话,那么影响就更大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驾开除公职的规定是什么? ...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