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支撑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支撑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


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


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


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


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会涉及到优先债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批准后,针对被保全的财产,该债权人是否具有优先权?理论上存在争议,本律师认为,债权人不能因为保全取得优先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财产流失而不是直接赋予申请人优先权。


特定情形下,公司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参与分配时,被执行人一般只能是公民或其他组织,而不是法人,如果是法人,应当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债务清偿。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1990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发的第68号文件《关于在清理整顿公司中被撤并公司债权债务清理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清理整顿公司债务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公司撤销后债务清偿的问题,同样贯彻了参与分配的精神。


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应该如何处理?债权人在面对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慢慢还款,直到还清贷款为止。


综上所述,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具有重新分配的权利,那么对于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仍旧具有共同分担的义务。当双方的共同财产无法抵消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上诉法院,要求赔偿,当其没有能力时,只能够等待其慢慢的偿还。




·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正所谓跑的掉和尚跑不了庙,如果欠债人自己跑到了国外去躲债,而自家的房子或者车子是肯定开不走的,这些东西如果还尚在的话,法院可以依法判定给债权人,债权人也可以转交给银行变卖,但通常价格会比较低。但也是一条可以追会部分欠...


·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一般在离婚夫妻存在共同债务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债务作出了处理之后才会允许离婚的。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分配夫妻共同债务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债...


·欠多少
      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实际生活中也存在许多因金钱纠纷而走向法庭的情况,很多人也许都欠着别人钱,也许因为金额比较小所以总是不以为然,不按期归还,法律规定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呢?下面,我们根据我国法律,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一、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单纯的钱...


·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
      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很多公司为了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会直接将公司的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份。所以我国证监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规范债券转股,制定的有非常详细的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各公司在发生债权转股的时候,必须要遵循制定的该套法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


·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各自利弊是什么?
      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各自利弊是什么? 一、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


·夫妻的一方个人债务有哪些情况
      夫妻的一方个人债务有哪些情况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


·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怎么办?
      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怎么办?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可以携带借条直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在这种情况之下,有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条并交给出借人后,出借人没有按约定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要...


·朋友欠钱一直不还应该怎么办?
      朋友欠钱一直不还应该怎么办?欠债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申请财产保全,其次正式起诉,法院出面调解不成即会强制执行。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愿在证券交易场所买入公司发行的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是一种投资行为。在出于某种原因,想转让公司债券的行为是否被许可呢。如果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该按照怎样的流程进行转让呢? 一、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 ...


·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


·银行本票存款属于什么性质?
      企业的经营离不开各种票据,有银行承兑汇票、支票及本票等。其中银行本票使用非常灵活,持有本票的企业可以到银行承兑现金。当企业需要开具本票的时候,按照规定要向银行缴存一笔存款用来做担保。那么,银行本票存款属于什么性质?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银行本票存款属于什么性质? 银行本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