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规定


对于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是判断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门槛了,如果工程质量验收成功,则相安无事,如果验收不成功,则需要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是工程进行处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如果想要合格,必须满足一些条件规定。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1、基础工程合格


2、主体工程合格


3、装饰工程合格


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5、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齐全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齐全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9、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10、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11、工程竣工总结


12、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


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哪些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是什么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四、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要求,首先对于完成的工程,其设计是否能够满足对应的生产使用,然后就是工艺的设计能否让产品的生产达到相应的要求,这一点应该是核心要件,也就是事关整个产品的生产过程。然后就是工程是否对环境以及其他安全问题有着影响。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
      不管是哪个劳动者都主动辞职的权利,但是在辞职的时候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呢?而要是劳动者擅自离职单位怎么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 关于员工辞职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 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是一个很大的项目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 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是一个很大的项目,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也要签订各种内容的,装饰工程对于建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环。装修工程中也是要签订合同的,会用到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那么,装饰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装修工程承...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的短期合同只能签订二次,如果再续签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事业单位连续续签短期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


·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多少?
      在工伤等级中,十级是最轻微的一种,一般来说,像手臂骨折就属于十级工伤。构成十级工伤,工人在治愈后还可以回到单位干活。工人拿到工伤鉴定书,没有异议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款。那么,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多少?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多少? 待遇标准从工...


·雇佣未满16岁童工有何处罚?
      在一些贫困的山区或者困难的家庭,小小年纪的孩子便已经要出来打工赚钱。虽然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是仍然还有不少的店家雇佣童工,觉得可以少付一些工资给他们。那到底雇佣未满16岁童工有何处罚呢?接下来我们和你聊一聊。 一、雇佣16岁的童工有何处罚 法律禁止用人单位...


·女职工怀孕期间住院扣工资吗
      女职工怀孕期间住院扣工资吗?怀孕期间住院不会扣工资,但也不是按照正常出勤天数发放工资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敬竞业协议有限吗?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敬竞业协议有限吗 无效,没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赔偿金,以及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竞业条款也就失效了。 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竞业限制可以签,只是公司是要支付补偿金的,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各城市有自己的规定...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以前,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各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主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费、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劳动仲裁收费大多按...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期”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专有名词,相信很多人对它的概念都十分模糊。其实,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工程质保期指的就是我国的工程建设的最低保修期限。我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目的是促进工程质量的控制和保证,维护工程建设的使用性能。 ...


·大部分的人去工作时,公司的老板就会帮你们去投保五险一金。当然
      大部分的人去工作时,公司的老板就会帮你们去投保五险一金。当然,当您不干了或者被单位辞退了,这个时候您的五险一金停交怎么办,这个时候大部分人都会对此焦急不已,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解相关内容,帮助一下您。 一、“五险一金”包含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