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哪怕是军人,也会遇到离婚这样的情况。那么如果是军人离婚的话,并且也已经有了孩子,那么孩子应该判给谁呢?这其中与我们普通人离婚小孩子判给谁的问题上又有着怎样的区别呢?那么这里有着以下的几点需要我们注意一下。1、如果是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孩子还没有满两岁的话,一般都会随母方生活。除非是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就会跟随父亲一起生活。如果出现了一下几种情况就会随母亲:第一个是,假如孩子的母亲得了不太容易治愈的传染性疾病以及还有一些患有其他疾病,那这时候,就是属于孩子可以跟随父亲生活的情况。第二个是,母亲并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就算母亲有着抚养权,这时候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话,就可以。第三个是,一些别的原因孩子要跟父亲生活的。2、那假如说没有满两岁的孩子要随着父方一起生活的话,必须父母双方都是同意这个决策的,并且保证孩子能够健康长大,没有别的不良影响。3、父母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孩子与他们一起生活的,孩子一般都是满了两岁的,并且还在十八岁以下。但是,无论是谁如果有以下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都可以对这一方进行优先的考虑:第一个是,其中一方因为没有了生育能力,或者做了绝育手术,没办法再生一个自己的亲生小孩的。第二个是,孩子跟着其中的一方生活的时间更长,那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下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的话,那么对于孩子的成长是不够健康而且也不够有利的。第三个是,其中一方又有另外的孩子,而另一方没有。第四个是,子女跟随生活的父亲方或者是母亲方对于子女的成长有明显的优势的地方,并且另一方面拥有不利的影响或者是不太容易治愈的传染性疾病以及还有一些患有其他疾病。4、如果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没有什么太大的差距的话,但是孩子跟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的时间更长的话,而且长辈们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与能力来照顾孩子,并且长辈也是同意了的话,那么就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了。5、十八周岁以下到十周岁以上的,这时候究竟由谁抚养,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6、在孩子的需求和父母的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已经确定的情况下,来决定孩子的抚养费究竟是多少。这其中又包含了另一个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就是假如是破坏军婚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处罚?破坏军婚罪指的是,那个人明明知道这个人的丈夫是现役的军人,但是还是跟她有了结婚或者是同居的行为。但是这里需要特别指出一下。在这里所说的同居,指的是破坏军婚的这个人与现役军人的妻子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并且是在一定的时期内,其中包括了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公开的或者是悄悄地生活在了一起。但是,如果说只是与现役军人的妻子偶尔或者说是短期地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通奸行为,这个也许会受到社会在道德上的谴责,但是并没有构成破坏军婚罪。如果构成了的,就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上判罚重婚是什么标准?
      法律上判罚重婚是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


·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在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六年来的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获取行政机关赔偿的整个维权道路当中的困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在我国就是因为现行监督机构跟法律制度的不够完善,拒绝赔偿,拖延赔偿或者是赔偿数额较小是屡见不鲜的。有人对于国家赔偿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


·一、婚姻法抚养问题如何确定?
      一、婚姻法抚养问题如何确定?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


·哪些属于无效婚姻,处理无效婚姻的原则是什么?
      无效婚姻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一种形式,这与可撤销婚姻是不同的。无效婚姻通常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对当事人来讲,如果婚姻无效的话势必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那么实践中哪些属于无效婚姻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哪些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可能会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居,就包括工作、学习,当然也有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相信您都在知道夫妻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那么此时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一般在夫妻离婚之后,就会各自开始各自的生活,通常也不会继续居住在一起,至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就要看在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离婚夫妻约定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那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


·一、婚内有第三者并生了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内有第三者并生了孩子算重婚罪吗?1、婚后与第三者生了孩子,有可能涉嫌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规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后,其要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受理会,经核实无误的,会同意赔偿申请。在赔偿落实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就需要对国家赔偿程序进行有效监督,通常这个事情由检察院完成。那么关于国家赔偿监督规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


·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


·一、我国离婚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离婚纠纷是什么意思? 离婚纠纷指的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