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1、两个人离婚后户口就要分开了,就不能再一个户口本了,自己要有自己的户口本了。 2、离婚后拿着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填一张户口迁移证,你的户口就从那的户籍档案里注销了,你的户口就不在男方的户口本上了。 3、拿着之前填好的户口迁移证到你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落户,如果你有工作单位的证明,那么你也能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开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要从此地把户口迁走的人员,在迁走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登记,填写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需要户口迁移的人员,从到迁入地的那天开始算,如果迁入地是城市,在3日以内,本人或者是要迁入户口的护住拿迁移证件到相关机构申报迁入登记,交迁移证,如果迁入地是农村,在10日以内,本人或者是要迁入户口的护住拿迁移证件到相关机构申报迁入登记,交迁移证。3、不同地区对户口迁移相关手续有更详细的规定,要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咨询一下。以上是对关于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怎样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前,肯定是要先从实际出发,判断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就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应该怎样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具体的操作,请跟随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如何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基本上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财产的来源...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赠予子女的财产可以撤销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赠予子女的财产可以撤销吗?第一,也是最根本的一点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能支持。离婚协议中已...


·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在一方与在服刑期间的一方自愿离婚的
      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在一方与在服刑期间的一方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认定分割的,没有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完成了离婚的前半部分后直接就可以去到相关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是服刑人员,会有法院人跟随看管,陪同犯罪人员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避免服刑人员...


·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在感情出现状况的时候就想着要去离婚,事实上,离婚是最后一种选择,当然如果生活的不开心,离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通常协商离婚不成的就会去起诉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起诉离婚手续的办理您并不是很清楚。那么,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


·如何订立夫妻共同遗嘱
      如何订立夫妻共同遗嘱 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除应遵循《继承法》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


·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夫妻双方决定要离婚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法,将离婚后的各个事项进行安排后和平离婚。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对离婚后的事项协商一致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起诉离婚。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律师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权益。今天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相信对您会...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一)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女死刑犯捐献器官解剖全过程是怎样进行的?
      随着我们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一些人对于遗体捐献器官的相关知识是越来越了解了,那么有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员可能会捐献器官来,为社会做最后一点贡献,那么整个解剖的过程是怎样进行的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先办理遗体捐献的手续,具体来看下文。一、 遗体器官捐献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


·配偶失踪了能够离婚吗,一方失踪能否离婚
      配偶失踪,尤其是长期失踪,致使家庭不再完整,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随着淡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失踪了能够离婚吗?如果能够离婚的话,应该与正常的夫妻离婚不太一样,那具体来说怎么跟失踪配偶办理离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配偶失踪了能够离婚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