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追根溯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因分析从Z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到位,绝大部分群众对扶贫政策不了解。农村居民除了知道涉农补贴的领取方式外,对其他补贴款的性质、发放对象、标准、时间、核定监督的程序等等都不清楚,也就丧失了对补贴发放的监督能力。基层百姓的监督缺位,导致基层干部随意虚报、隐瞒扶贫领域涉农惠民补贴现象的发生。(二)政务财务不透明。为了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全国很多地方采取扶贫资金发放“一卡通”“一折通”,把资金直接划拨到农民银行账户上。但在实践中,许多村民的银行卡和存折均由村干部保管,很多贫困户根本不知道这些政策,为截留侵吞留下了可乘之机。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只注重扶贫资金的划拨,疏忽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致使个别基层干部能够采取虚假申报等办法套取扶贫资金。(三)规章制度不健全。基层的规章制度,尤其是村镇一级的规章制度不规范现象普遍,给基层干部留下可乘之机。如有的村干部有章不循、无章可循,有关财务制度形同虚设,出纳、会计一人兼,直接经手财务;有的账目不清,单据、凭证不全,许多收入和支出都不入账;有的村干部躲避监督,设立账外账,以白条、虚假发票冲帐、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挪用公款。如T县某乡乡干部马某某在负责本乡林业工作期间,利用国家荒山造林补贴政策,为他人办理国家造林补贴,贪污11.1元。(四)监督管理不力。目前,对基层工作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完善,甚至存在权利真空,为其犯罪提供可乘之机。上级相关部门深入基层的力度不高够,了解社情民意不实,重项目实施而轻跟踪监督,监督往往只流于形式;多数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乡村干部向来有敬畏感,村民的维权意识不强。二、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当公民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一定的利益时,也是会侵犯到其他公民和公司的权益,所以是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那么此类犯罪行为,也是会破坏企业的规章制度,同时给社会秩序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职务犯罪的处罚标准会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



·海南法院公开宣判死刑多久执行
      一、海南法院公开宣判死刑多久执行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的法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


·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呢?具体来说,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内...


·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一、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西**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的辩护人。在未发表辩护意见之前,首先请法庭...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我国对每一个罪名都是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的,而正是因为构成要件不完全相同,才能让我们准确的区分不同的犯罪。而在构成要件里面就包括了犯罪客体,那您知道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


·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


·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许多地方,都有发生通过非正当手段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发生,而往往这时候,这已经构成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涉案金额才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越大收到的处罚也越严重。而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额核算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


·在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


·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一、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


·到底一般缓刑的概念是什么
      我国的累犯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但对于缓刑制度来看,法律中就没有作出这样的区分,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一般缓刑其实就是指的缓刑,这并不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种类,而属于特殊的刑罚制度。那到底一般缓刑的概念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般缓刑的概念是什么 缓刑,是指对犯...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 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