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贵州省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贵州省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二、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三、侵占罪的特征有什么?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综上所述,人们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后应该主动上交,找不到失主就交给派出所。如果故意占用不归还,经过沟通无效的话,数额较大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侵权罪的具体表现。各地执行的标准不同,按照贵州省规定,侵占财物金额达到一万元,派出所就应该立案。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的定性方法是:(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


·刑事诉讼庭审基本流程是什么
      刑事诉讼庭审基本流程是什么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失火罪与放火罪有何区别?
      洪水、地震、火灾,是人们比较害怕的灾难。火灾的引发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有可能是属于故意时间也可能是属于过失引发的,对于过失引起的火灾造成了严重后果,国家规定为失火罪。那么失火罪都是过失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失火罪都是过失引起吗? 法律将失火罪的定性就是过失引起的,所以...


·抢劫罪是行为犯吗 抢劫罪是否是行为犯
      刑事犯罪可以分为危险犯、结果犯、行为犯等等,针对不同的罪名,自然法律中作出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发现在对抢劫行为定罪的时候,其实是没有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的,那这意味着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


·犯刑事犯罪的未成年办案程序是什么
      犯刑事犯罪的未成年办案程序是什么 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该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应当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该原则在整...


·醉驾司法所不接受咋办法院判缓刑的
      醉驾司法所不接受咋办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关于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微信上诽谤他人属于网络诽谤的分支,归属于网络诽谤,所以,微信诽谤的认定标准以及人民法院对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存在微小的差异。 刑法关于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客观方面的认定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种类型的法律规范,人民的权益在遭受到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侵犯之后,是可以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的,但是若期权益是受到来自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按照案情判决的侵害时,其可以按照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客观方面的认定的规定...


·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定罪标准与量刑标准其实并不是一回事,对于一些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定罪标准之后,才会认定相应的行为是构成了犯罪的,否则就不能按照刑事犯罪进行处理。那您知道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遇到诈骗怎么办? 网络诈骗销赃罪是一种很严重的罪名,处罚也是十分严厉。这个罪名包含两种行为,一是网络诈骗,二是销赃。该犯人对他人进行网络诈骗,再把诈骗得来的赃物拿去销赃,导致受害者无法拿回本是属于自己的物品。那么,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