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如何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车行驶,如果不按照有关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那么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虽然是一种过失行为,但是依然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驾驶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在交通肇事造成的事故中受到了损害的受害人,如何向交通肇事驾驶人索要赔偿呢?一般来说,依据交通肇事驾驶人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不同,赔偿的方式也有两种:(一)协议赔偿这种赔偿方式,一般是交通肇事的后果不太严重的情况下,为了省时省力,不浪费资源进行的一种赔偿方式。一般说来,在交通肇事驾驶人没有对受害人造成太大的人身损害,仅仅是对财产造成了轻微损伤的情况下,事故双方一般就会协议赔偿,也就是俗称的“私了”,不会闹到法庭上去了。但是,在协议赔偿的时候,受到了损害的受害人要提高注意:①提高警惕,看清楚交通肇事驾驶人的相关证件,以免他最后金蝉脱壳,找不到人了。②保持冷静,不要因为自己的亲戚在场,而自己又是受害人,就对交通肇事驾驶人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如扣车,抢夺他人的私人财物,这样可能会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③自己在这起事故中受了伤的,就尽量不要私了,最好到有关的司法机关进行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以免日后伤势恶化,得不偿失。④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记清楚交通肇事驾驶人的有关信息,避免日后他不赔付,而自己却找不到人。(二)诉讼赔偿当然了,有些受害人觉得协议赔偿不靠谱,更加相信法院的判决,或者是觉得协议赔偿的内容不合心意,最后还是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的话,法院就会根据交通肇事造成的后果,判给受害人医疗费用、交通费用、护理费用、饮食营养补助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等。当然了,在索要交通肇事赔偿的时候,受害人也要注意以下方面:①要保护好肇事现场,并且及时的报警,因为完整的肇事事故现场可以让警方有一个大致的判断,这起事故究竟是谁的过失,应该谁来负主要责任。②在法院上向交通肇事驾驶人索要医疗费用的赔偿,那么就需要准备好一些相关的证据,如住院费用、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医院收费单据以及自己住院的病历、诊断治疗证明以及用药清单,方便法院做出判决。③若要向交通肇事驾驶人索要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的赔偿,那么受害人就需要出具由司法机关开具的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报告,以及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所做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这样法院才能够更好的做出相关赔偿的判决。⑤既然是要上诉,那么就应该尽快,不要拖太久,以免过了诉讼的时效期限。总而言之,交通肇事的索赔,能够协调解决就最好协调解决,如果要上诉,就尽快提起诉讼。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
      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现如今,购买火车票的方式也变得多了许多,除了传统的火车站直接售票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网购的方式来购买火车票,当然,当行程发生变化时,我们也可以相应的办理退票。那么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如何办理退票?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网购火车票退票时...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员工只要是和正规的用人单位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这一点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关于社保的相关条款也应该在合同当中有所提及的,有些时候可能职工就忽略了这部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


·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那么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上下班途中遭遇...


·中介网签合同自行成交后怎么办理过户
      中介网签合同自行成交后怎么办理过户?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2、核查。买...


·出租员工宿舍要不要交房产税
      出租员工宿舍要不要交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地税局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1、减免...


·2023交通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2019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都是在治疗终结以后的15天之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15天之内,但若伤情...


·交通肇事者逃逸怎么算事故责任?
      责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怎么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


·一、酒后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一、酒后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1、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5、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6、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