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然而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变的多发,严重的交通事故要受到刑事处罚,而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则要通过调解来解决,调解交通事故是要遵循相关法律的要求的,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只有这样达成的调解协议才是有效的,我们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需要哪些手续做了相应的整理。

一、交通事故调解进行的程序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由此,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二是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公开公正地进行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才具有法律效力,有些情况不能进行调解,这样的情况我们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当自己面对的时候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的调解是法律程序,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


·交通伤轻重伤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轻重伤标准是什么?1、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2、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关联交易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当中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情。因为在很多情况下,通过与他人进行合作来对自己的公司进行经营和扩张,已经成为个企业家在日常工作过程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步骤。因此在和其他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时候,必须遵循公司法章程的相关规定。下面...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是为了对实际造成的损害、产生的问题作出处理。当然,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处理。那么这时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很多当事人都急于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关于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标准都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订。那么,相信您不是特别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今天的我们将会为您介绍一下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法 1、受害人年龄<60周岁的 残疾赔偿金= 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


·一、交通事故同责有人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同责有人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 (二)询问。 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查勘定损。 2、询问客户是否在其他柜台理赔。 3、询问客户是否有车损,车辆是否修理结束...


·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现在我国正处于法律的完善阶段,往往很多事情只有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能够办完。交通事故也一样。如果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就很难的快速解决。那么在此的我们为您支招,要是在我国遇到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一、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


·北京实用新型专利去哪交年费
      北京实用新型专利去哪交年费专利有很多分类,比如有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型专利,发明专利等等,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是较有技术含量的,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批准以后需要每年缴纳年费,这样专利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北京实用新型专利去哪交年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


·商业车险有几个险种,怎么分类?
      商业车险有几个险种,怎么分类? 一、国内常见车险种类: 1、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 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


·案件移交刑事诉讼法的期限是多久?
      案件移交刑事诉讼法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