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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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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等)。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人,在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不能判处死刑,且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若是是孕妇的,不能判处死刑;若是精神病发作时犯罪的,是不受刑事处罚的等。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坦白和立功情况的,是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的。有可能不用判处死刑。3、共犯犯罪中被告人是否是从犯,胁从犯。4、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若是正当防卫的,不受刑事处罚。若是防卫过当的,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等。5、查找指控被告人的证据是否充分,合理,真实,齐备。6、看被告人的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是否较大。7、看起诉书在法律中是否存在问题。8、看被告人的口供是否真实,有没有收到严刑逼供,诱供的情况。9、看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如被害人加害在先,引起犯罪嫌疑人加害;如被害人激化矛盾,引起犯罪嫌疑人加害的。二、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没有委托的,法院也会依法指定。法院审理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可以依职权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但是被指派的律师开始接触案件的时间等等都与犯罪嫌疑人自行委托的辩护律师有差异,起到的辩护效果也自然不同。而在进行死刑辩护的时候,往往律师都是会从上述就几个方面入手来辩护,主要能够抓住其中一点,那么被告人最终可能就不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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