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一、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员工如果不同意变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有所补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变更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的变更
从广义而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从而发生主体的变更。一旦合同主体发生变更,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约能力对合同另一方来说就存在未知风险。比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债权转让,转让人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情况并不了解;此时受让人对债务人来说就是一个新的风险。特别是一些合同对主体是有特殊要求的,尤其是在一些技术性要求很强的行业,一般对从事者都会有资质的要求,比如建筑、医药等行业。如果公司与不具备资质的想对方签订合同,合同就极易被认定为无效。而且这些行业一般所涉数额巨大,如果风险出现,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损失将难以估算。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交易活动,比如《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如果企业在与以上主体签订担保合同时,就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企业则不会得到任何实际性的保证,从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合同内容变更
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内容会不可避免发生变更。之前的合同条款不可能穷尽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已经约定的条款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发生变化,原来的合同条款可能已经没有履行的必要。此时合同内容的变化对双方当事人来说就意味着新风险的产生。
现在您应该清楚地知道,如果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在没有获得员工的同意,那么职工可以在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获得一定的补偿。至于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补偿,不同情况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同时还需要注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可以使企业与个人在处理合同内容变更的事情中,学会规避其带来的法律风险。



·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南京的公司在经济的发展中开始越来越激烈的商业竞争,其中并不缺乏很多公司没有赢得最后的经营胜利而必须选择通过法人变更的方式将公司继续延续下去,但是公司作为富含丰富法律关系的组织必须要经历复杂的程序才能完成变更法人。那么,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我国近几年的国民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和公司旗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我国国家法律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以及公司运营模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章程,从而来保证公司能够在运营过程中平稳发展,那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公...


·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如今已成为老世界经济强国,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的不懈努力,通常,我们知道一个企业公司的代表是法人,这也是法律上规定的代表行使企业的权利,那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需要缴纳社保吗 公司法...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往往会向市场进行融资,以获取更多的资金,用于自己的发展。但公司进行融资也是会产生风险的,并且这个风险还不小,严重的会导致公司破产倒闭。那究竟公司融资的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按照项目风险的表现形式划...


·集体企业改制问题有哪些
      集体企业改制问题有哪些?我国为了预防国有资产的流失对集体企业进行了改制,改制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那么集体企业改制问题存在有哪些呢?面对这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集体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它是独立存在的经济单位,其收入并不由国家分配,下面的我们就将为您解答关于集体企业改制方面的问题,请...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个公司发展需要员工的不懈努力和一个有能力的领导人物,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下对于公司企业的要求更高,同时也是你每个公司的巨大挑战,而对于公司的管理我国有很完善的制度,对于公司法人的任职条件有着一定的规定,那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下面就详细介绍。 法人应当...


·注册家政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注册公司:直接去工商局,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二、凭营业执照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办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办好后,到国税、地税局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证。四、至此,就可以开始各项...


·私募基金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势有哪些
      私募基金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势有哪些 一、并购基金的含义 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是20世纪中期从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其通常的运作模式是以控股或参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股权后,对目标企业进行一系列的业务、管理整合和重组改造,待其盈利提升后再将所持目标企...


·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般公司招聘企业内部高管的话不需要专门的经过股东会授权的,但是公司的很多重要决策却是必须要经过股东会授权才能正式实行的,并且公司大大小小的会议当中,像是股东会和董事会等这些是级别比较高的了。我国公司法当中专门明确了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身...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裁员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1、商业模式论证 商业模式论证,是法律顾问的首要方面,对于新设企业尤其如此。在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之后,律师首先需要了解和把握企业商业模式及商业逻辑。企业商业模式,既可以从组织架构、产业环节、商业流程、与用户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把握,也可以从商品、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