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逃税数额在千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偷税漏税罪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逃税漏税是属于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判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且当事人要补缴全部的税额,并且国家会做出罚款处理。偷税漏税是可耻的,尤其是公众任务和事业单位人员,都是罪加一等,给社会带来了很不好的风气。



·在甘肃一个月醉驾被拘留吗?
      在甘肃一个月醉驾被拘留吗 醉驾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机关拘留驾驶员一个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


·中国刑法最高判刑年限是多长
      刑法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立法目的。虽然刑法在进行不断的调整,关于刑法最高判刑年限也是一直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在进行不断地调整,无论是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中国刑法最高判刑年限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我国的刑罚年限有一定的帮助。一、中国刑法最高判刑年限《刑法》第...


·被判处拘役在哪执行2023
      被判处拘役在哪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


·强奸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该怎么量刑
      强奸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该怎么量刑 强奸属于我国八大暴力犯罪中的一种,因为在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往往会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所以我国才会对这样的犯罪行为规定较重的处罚。那究竟我国对强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奸...


·偷盗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偷盗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偷盗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拐骗儿童罪与公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


·假释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
      一、假释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后不执行刑罚的算犯罪。犯罪是犯罪,处罚是处罚,这是两个概念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缓刑是有期徒刑刑罚的具体执行方式,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实施故意犯罪从而没有具体执行有期徒刑,并不代表之前的行为就不是犯罪行为。而不构成累犯是因为缓刑期满后就不...


·盗窃罪三次最轻判多长时间
      应结合三次盗窃的间隔时间和盗窃数额具体分析。1、构成盗窃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数额每增加三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江苏省强奸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强奸犯罪属于我国规定的八大暴力犯罪之一,由此可见,在犯罪的过程中是会导致受害人人身遭受损害的。一直以来,我国对此种犯罪的处罚就是比较严的。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在江苏省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是如何进行详细规定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


·贩毒罪国法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贩毒罪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刑事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教唆不满18周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