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认定

(一)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的界限

在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有的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后果,因此,同时也触犯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对此,要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二)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并非凡是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有的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两罪的区别在于:

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交通肇事行为必须是发生在交通管理的范围内,例如,驾车行驶在公路上、城镇街道上或胡同(里弄)里,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发生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其他作业的场所。

3、交通肇事罪是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结果,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是违反与生产、作业有关的规章制度的结果。

因此,在公路交通管理的范围之外,驾驶机动车辆从事某种作业,如货运汽车在货场卸货,在倒车时司机未注意观察车后的情况,将一工人挤死,该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有关单位不重视劳动者的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事故的情况。设置本罪名意在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惩治违反《劳动保护法》的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是针对职工(劳动者)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进行惩罚。

(四)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与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区别

(1)发生的场合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一般发生在业务活动中,具有业务过失性质;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则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日常生活不够小心谨慎而导致严重后果,属于普通过失。

(2)主体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厂矿企业的职工和铁路、航空职工;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行为特点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业务规章;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生活常理。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依照我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尚无关于此罪的明确。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在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区分此罪与交通肇事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等罪名。尤其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些时候虽然从表面上看,确实是交通肇事比较严重的情况,但实际这样的行为其实是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实施的,那么就应该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再是交通肇事罪。


·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还需要坐牢吗?
      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还需要坐牢吗?如果是判决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出事,或者没有其它的犯罪,原来的判决就不再执行,人就不会被关进去了。缓刑考验后,就没有事了。在考验期内,千万要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什么时候做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什么时候做?做辨认笔录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都是在侦查阶段做辨认笔录的,因为辨认的结果将作为证据材料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中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排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自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如何处理?
      自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如何处理?自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处理方式是免除刑事责任承担。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已满14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或有积极悔过、赔偿受害人等能减轻刑罚的情况的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判处三年以下,则可适用缓刑的规定。受害人一方可在公诉阶段提起刑附...


·杀人案20年后会判死刑吗
      杀人案20年后会承担刑事责任,但不一定会被判处死刑,是否要判死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是否残忍等因素。杀人刑事案件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行为,不论是否已经被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或受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被列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超过追诉期、但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


·河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了各种刑事罪名,其中就包括了抢夺罪。对于抢劫罪许多人都比较熟悉,但抢夺罪却并不太为人所熟知。事实上,抢夺罪也是将他人财物强行夺走的一种行为,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实施抢夺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抢夺罪。那河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敲诈勒索罪与故意杀人罪那个量刑重?
      敲诈勒索罪与故意杀人罪哪个量刑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故意杀人的...


·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是否会被定罪
      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是否会被定罪在我们的平时来往的路程中,或者在某个休息的地点难免会有将东西遗忘带走的现象,如果有贵重物品忘记的是很难再找回来的,但是法律对于数额较大的遗忘物品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如果出现了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为了使更多的公民能理解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且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法可依,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颁发相关的法律规范之后,继而会颁发相应的司法解释。我国目前现行的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是在新修改后颁发的,此项新制定的法规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额?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


·逃税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逃税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


·非法持有毒品罪该如何申请减刑
      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具有法律规定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减刑主要是指对被执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进行减除处罚的法律规定。减刑在犯罪分子要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