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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写明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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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写明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明)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二、写明双方结婚的时间,登记日期,是否有子女,如果有子女的话,写明子女的情况(出生日期、姓名、身份证明)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具体什么地方的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于_____年___月___日(农历___月___)剩下了子女(需要注明子女的数量),取名___月___日(性别,男/ 女,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三、作出声明,因为协议离婚是基于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的,所以必须作出自愿声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不存在胁迫行为,双方自愿签订该离婚协议,签订后当事人是真心自愿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该协议中明确彼此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双方一致同意并接受,自愿被该协议订立的内容约束。签订该协议时,本人处于完全民事行为人的状态,无任何精神异常,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订立协议时,委托_______和_______作为第三人作为见证人,见证该协议签订事宜。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的出生证明等资料将作为协议的附件,构成该协议的内容。四、子女的抚养权,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向来是离婚发生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1、(首先要明确谁享有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______由____(男/女)方抚养,随同____(男/女)方生活,由____(男/女)方负责孩子抚养费用和日常生活起居。2、(需明确孩子在成年之前的费用问题,当然是需要双方共同负担,如何负担,各自所占的比例,支付时间都必须明确清楚)孩子的抚养费如教育费、生活费等由双方共同负担,未获得抚养权的____(男/女)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 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成年。(对于超出基本生活的一些费用,比如孩子的择校费,如果出现重大病症时需支出的费用,最好也在此明确清楚)3、(当然虽然一方获得了抚养权,但是不代表另一方就不享有跟孩子生活的权利,也可以再次规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次数)在不影响孩子学习、___(男/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___(男/女)可随时探望____(男/女)抚养的孩子。____(男/女)不得无故阻挠,也不得无故拒绝____(男/女)方的探望。五、婚姻财产1、共同财产的处理,对于婚前财产,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但是对于有些夫妻愿意将婚前财产过户给对方,也可以在协议中进行明确,婚内的共同财产,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当然也有些共同财产是没有在法律中写明的,双方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约定。六、债权债务的处理债权债务是很重要的部分,对于各自的债务,由谁负责,怎么偿还都要明确清楚,对于共同债务也需要明确各自负责的金额比例。



·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败诉后怎么上诉?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父母双方离婚没有生活在一起,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也要承担抚养义务,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承担起抚养义务的,这就导致了子女将父母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的情况。那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败诉后怎么上诉?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


·离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
      离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


·实际离婚抚养费上限是多少?
      夫妻离婚在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处理好了之后,紧接着还需要处理抚养费的问题,不过很多人都在问离婚抚养费上限是多少。但其实我国对抚养费的上限并没有做出过规定,一般只要是在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范围内的费用,其实都算是合理的,也是需要支付的。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该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吧。 一、怎...


·刑诉法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妇女,其实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应该以自己的孩子为中心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涉及到刑事犯罪当中的话,这是对自己、孩子极其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但是我国法律秉着对未成年人负责的态度,实际上对哺乳期内妇女犯罪是有特殊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


·我国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是婚姻问题,在婚姻上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以及婚姻的无效问题,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不符合国家法规的人结婚,造成的无效婚姻,在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来处理无效婚姻,那无效婚姻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


·分居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如果夫妻一方因分居而提出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如果要认定夫妻分居的事实,就需要提出离婚的一方提供证据。而现实生活中,如何收集分居离婚的证据?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分居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


·一、股份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股份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从股权性质看,股权属于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具有价值,可以交易,定义在财产范围内是没有问题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所述,婚前财产、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取得且确定只归属于一方个人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


·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在子女抚养方面产生了争议的话,就只能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对抚养费数额进行确定。那到底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女方遗弃孩子怎定罪怎么追究?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年轻夫妻生下残疾孩子后,将其遗弃的新闻,这是令人痛心的。这种行为不仅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女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的刑法里面,有遗弃罪这一明确的罪名,那么,女方遗弃孩子怎定罪?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女方遗弃孩子怎定罪?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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