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1、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2、对于哺乳期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男方很不利的情况下,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方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法官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综上所述,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是需要争夺之一,具体判给谁对于子女比较有利,这得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子女年龄较小则归母亲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女方存在以上不良情形,则归父亲可能性较大,总之为了争夺抚养权,需要收集证据,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精神病人隐瞒结婚婚姻无效?
      精神病人隐瞒结婚婚姻无效?精神病人隐瞒结婚是否会导致婚姻无效,应当是根据具体的状况来进行判断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医学上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不得结婚。因此,对一方或双方为精神病...


·起诉离婚过错方该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过错方该分财产吗?过错方是可以分财产的,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无罪,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


·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财产指的是人们所拥有的对一个物品的所有权以及财产性的利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财产最为重要,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情...


·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2023
      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2023 一、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我国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是婚姻问题,在婚姻上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以及婚姻的无效问题,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不符合国家法规的人结婚,造成的无效婚姻,在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来处理无效婚姻,那无效婚姻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


·没结婚证双方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随着社会的文明开放,有许多的年轻人未婚先孕,已经有了孩子但是却没有结婚证,没结婚证双方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孩子都比较小,所以抚养权判给母亲的机会比较大,但是法律明确规定,母方不能或者是不愿行使抚养义务的要判给父亲一方。大家也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两周岁以下...


·婚外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外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


·女方再婚了抚养费还需要前夫支付吗?
      现在很多人都面临离婚问题,如果离婚之后两个人没有子女的话问题会简单一点,但是 如果两人还有子女的话,就涉及到子女的抚养费承担问题了,离婚之双方一般都会再婚的,那么女方再婚了抚养费还需要前夫支付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谈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三个阶段?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三个阶段?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


·女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家里面的未成年子女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父母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都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其中就会涉及到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那实践中,作为女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呢?严格意义上来讲,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其实在给付的抚养费上面标准都应该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