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构性存款是骗局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构性存款是骗局吗结构性存款,应该说并不是骗局,但是结构性存款并不能一定保证自己的本金。因为如果只是把存款的未来的收益挂钩投资衍生品的话,本金并不会有损失。一方面是由于存款的利率太低了,所以说老百姓存款搬家的现象,现在是越来越多,银行吸储的能力也一直在处于下降的一个情况。且部分的银行甚至还出现了负增长,于是很多银行都希望通过来发现一个较高收益的一个结构性存款来吸引储户。结构性存款指的是再普通存款的一个基础上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这其中包括了远期掉期期权以及期货等等。但不仅仅只是包括这些,他们还将投资与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以及信用还有指数以及一些其他的金融类或者是非金融类的一些标的物来进行挂钩的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也是用于资金相对来说比较充裕的,并且希望获得一个更高的资金回报的,那对于我们的金融市场有一定的分析能力以及还需要有一些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客户或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设立的一些法人客户。但是这其中并不包含香港,澳门以及台湾。结构性的存款收益主要有两部分来组成一个是存款所产生的固定收益,另一个是与标的资产的价格波动所挂钩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结构性存款并不是一定可以保证本金的。究竟是如何的我们具体应该来看看衍生品交易合同的规定。假如如果只是把存款未来收益或者是未来收益里的其中一部分来挂钩了投资衍生品的话,那么本金一般都不会损失的。如果我们用一个公式来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本金部分或者是本金的全部加上约定存款利息再减去衍生品交易的成本,然后再加上衍生品投资收益。这个就等于是结构性存款到期的本金加利息。二、那结构性存款能买吗?其实在业内的一些相关人士做出了表示结构性存款的风险其实还是比较低的,整体的风险都是低于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结构性存款是完全不存在风险的。因为虽然本金的风险并不是很大,但是仍然存在着不保本的一个情况。而且从过往的一些发行过的结构性存款来看的话,确实有很少一部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一个收益效率。因此,他还是依然存在着一定的收益风险的,这个我们也是不能够忽略的。作为一个结构性存款的投资者,他需要明确存款的一个具体的投向以及风险究竟有多少,而且不同的结构性存款所挂钩的产品也可以由自己的一些认识以及对未来一个行情的判断来进行一个慎重的选择。在事实上表明结构性存款的话,其实更适用于一些对于市场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的投资者,因为一旦对赌成功了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获得一些更好的回报的,如果是对于市场没有更好的判断能力的投资者的话,那么最好还是慎重选择。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还款期来确定,但有些债权人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却把还款期“丢”了。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只有确定了债务的诉讼时效,才能确定是否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成功讨债。那具体而言,还款期不明怎么算时效呢?下面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债务分割吗
      在离婚之后,如果有正当理由,是可以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的,登记离婚后可以起诉诉讼的情形如下: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


·离异夫妻债务如何偿还?
      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4...


·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
      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 一、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 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 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下同)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则应由其监护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应该如何约定借款合同的时间
      应该如何约定借款合同的时间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对借条签订的时间、还款时间和利息归还时间等不是很重视,要么压根不提,要么只是口头约定,他们也就不可能知道如何约定借款合同的时间。那应该如何约定借款合同的时间,也就是说,借款合同的时间该如何约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


·买卖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否返还?
      买卖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否返还? 一、买卖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否返还 合同协议解除后,款必须返还给对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一、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一、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一)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 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具体表现有以下两...


·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