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退赔偿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退赔偿多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工作期间,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也是需要在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进行续签时,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具体金额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和计算。



·公路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公路工程的修建,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此类工程爱修建之后,担当着交通运输的重任,若工程质量不佳,极易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故而在工程施工之前,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责任,一把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先扣留工程质保金,若在限定期限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再将公路工程质保金返还。 ...


·青岛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青岛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青岛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项目的赔偿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


·根据法律规定鼻骨骨折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鼻骨骨折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鼻骨骨折不一定算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内产生的伤害,那么就可以算作成为工伤。1、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可评上十级伤残的。2、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七...


·公安部刑事诉讼法讯问方面的工作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锁定犯罪嫌疑人后,会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其逃脱,并且按照规范展开讯问审讯工作。讯问必须按照程序执行,不得刑讯逼供,在这方面,公安部出台了指导意见。那么,公安部刑事诉讼法讯问方面的工作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


·职工有什么样的情况算工伤
      职工有什么样的情况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


·法律上公司法人误工费如何计算?
      法律上公司法人误工费如何计算? 公司法人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如何证明误工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来看看法律对误工费计算方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
      无锡市民在工厂上班的时候,有时候会被机器设备砸伤,这种情况下,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只有拿到工伤鉴定书,职工才可以向企业索赔,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鉴定可以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提出。那么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 职工发...


·很多劳动者们都会遇到找到工作后,工作几天发现与自己预想的不一
      很多劳动者们都会遇到找到工作后,工作几天发现与自己预想的不一样的情况。这时候有的小伙伴就会想要离职,但是又担心自己只工作了几天,而没有工资。那么,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整理,给各位劳动者也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其实,我国劳动...


·北京市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全力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伤申请都会得到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依法给出相应的判决。那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包含什么内容?用什么格式撰写?请看下文。 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使用童工的风险因素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单位违法国家的规定而招录童工,其实使用童工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风险因素都有哪些呢?我们可以从单位使用童工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入手来了解,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