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

没有具体金额。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在夫妻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费。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2)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3)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抚养费的时间: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3、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综上所述,法律上没有规定抚养费需要一次性支付,当然在起诉中如果有特殊情况的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一次性支付,通常还是要对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还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情况,所以对方不同意的一般是不会判一次性支付的。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


·一、离婚时有孩子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有孩子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婚后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孩子没有分割父母共同财产的权利,但是在分割财产时,可以从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角度予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孩子如果有财产的话当然属于孩子私人所有,比如从继承、赠予等获得的财产,当然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的...


·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
      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


·夫妻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离婚一方出轨法院怎么判
      一、离婚一方出轨法院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


·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
      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一、三次传唤会自动离婚吗?
      一、三次传唤会自动离婚吗? 首先,在当事人起诉离婚后,法院具体什么时间传唤被告,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这要根据案件的审理过程去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
      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但是在现在确是屡见不鲜。甚至许多年轻人思想比较开放,在没结婚之前就已经带上孩子了。如果这时候男女双方产生矛盾,以致于到了分手的地步,那么孩子该如何处理呢?由于分手是建立在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前提下产生的,那么就不能用离婚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要是双方...


·去法院离婚准备材料有哪些
      去法院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无论是哪一方,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就要事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那么您知道去法院离婚准备材料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每月费用多少合适
      夫妻离婚的问题并不少见,相对于孩子才是受苦的一方,夫妻在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后,未抚养方就需要按照规定按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当然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虽然很多人问到了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每月费用多少合适,我们只能说这是根据各地经济水平的发展来决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 一、现在孩...


·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一、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