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的诉讼时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是借条呢,它是债务纠纷的一种。在当今中国高杠杆,全民举债的泡沫经济下,借条无所不在。那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首先借条分为两种,一种是写明还款期限的,另一种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对于写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就从出借人要求的还款日期的次日起算两年;而未写明还款期限的,案情就会变得比较棘手,诉讼时效很长,但最长不超过20年。举个例子简单说明。小A于2015年1月1日借了10万块给小B,写了借条,要求小B三年内还清,那最后还日期就是2018年1月1日。如果小B在约定日期内没有还清债务,那小A在2020年1月1日前的任何时间进行诉讼,那诉讼都有效,都会起到法律效应和法律保障。如果小A给小B的借条里面没有注明还款日期,那小A可以随时要求小B还款,小B也可以随时向小A还款。如果10多年过去了,小B都没有还清债务,那没有关系,因为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20年内诉讼时效依然有效,也就是在2035年1月1日前,小A都可以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都会受到法律部门的重视。由此可见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借条的填写内容非常重要,而且为了充分确保出借人的权益,一般要在借条上注明具体的还款日期,重视诉讼时效,让借条在一定时效内充分拥有法律效应,避免发生借款纠纷。当然如果你为了拥有20年的诉讼时效,特意不标注还款日期,那也是你自己的个人选择,只是小编认为,即使有钱任性,也耗不起时间。接下来我们进一步讨论如果借条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是不是债权人的债务就不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债务人不还钱法律也不管了呢。想的到挺美的,我们仔细看一下。①首先你愿意借钱给对方,那肯定不是陌生人,亲朋好友或者至少有一点情谊,尽量考虑油耗协议,人情协商,双方私下按原借条内容达成协议。虽然超过了有效诉讼时间,但当事人双方重新达成协议,也属于新的还款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还款协议理当收法律保护。②如果当事人是在无法协商,撕破脸皮,借款人变成老赖,那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该通知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是必须在上面签字或者盖章的,至少必须认同这笔债务的存在。那在这基础上再想办法打官司起诉,总比毫无办法要强。综上所述,借条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这并不代表债权人没有其他办法通过其他手段来追款,譬如和债务人私下商量重新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等。当然事情如果发展到这一步,所采取的方法已经属于尽量挽损的目的,风险很大,全额追逃已经渺茫,但是能追多少则是多少。所以,还是那句话,借钱需谨慎,且结且珍惜。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 企业会倒闭,会宣布破产,但是并不是意味着企业倒闭了欠款就一笔抹掉了,这方面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会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审查,我们搜集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的问题。 (一)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为债务假离婚以后可以翻案不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往
      为债务假离婚以后可以翻案不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上述类似情况,被执行人利用离婚逃避债务是一种常见的规避执行的手段,一般都表现为被执行人与配偶在法院调解离婚或者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约定将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而对外欠债的被执行人一方则承担全部债务,导致被执行人在...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


·离婚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国家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国家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人概念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分公司出具借条不一定有效,应当看是否获得了总公司的同意,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所以是无法签订借条等合同条款的。但如果涉及到办理了营业执照和法人系统的分公司,则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


·经核算后重新签订借条是否有效?
      经核算后重新签订借条是否有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核算重新签订借条是有效的,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上重新签订。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


·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
      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若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追讨债务的话,则此时一定不能采取暴力、非法的手段,否则不仅无法顺利追讨债务,还有可能让自己遭受更多的损失。那具体来说,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第一、和解法。协...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离婚不只是两个人身份关系的改变,还涉及到了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那么妻子对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