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造成下列一情形者,列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1.植物人。2.昏迷,临床确认为可恢复者。3.疾呆。4.严重智力障碍。5.双目失明。6.双目视力小于一米指数,经治疗不可恢复者。7.缺失一侧眼球。8.胃、肠或膀胱等永久性造瘘。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0.肝缺损3/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9.四肢瘫,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1.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三)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单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全胃缺失;


10.肝缺损2/3,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11.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


1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13.膀胱全缺失;


14.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5.双上肢肌力IV级(四级),双下肢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17.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0.双手拇、食指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无法矫正;


21.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22.一下肢膝上缺失,无法装配假肢;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I型)。


(四)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5.面部中度毁容或全身瘢痕面积大于70%;


6.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91dbHL(分贝);


8.舌缺损大于全舌2/3;


9.一侧上颌骨缺损1/2,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1.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2.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3.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


14.肝缺损2/3,功能中度损害;


15.肝缺损1/2伴有胆道损伤致严重肝功能损害;


16.胰缺损,胰岛素依赖;


17.小肠缺损2/3,包括回盲部缺损;


18.全结肠、直肠、肛门缺失,回肠造瘘;


19.肾上腺功能明显减退;


20.大、小便失禁,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1.女性双侧乳腺缺失;


22.单肢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3.双前臂缺失;


24.双下肢瘫;


25.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6.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7.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8.一侧下肢膝上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9.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双足全肌瘫,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综上所述,即使是分了二级医疗事故,其中也会分甲乙丙丁四种等级情况,每一中情况都有不同的具体情形,所以在确定医疗事故等级的时候,需要通过事故的鉴定才能确定等级,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来确定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有哪些规定?
      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情形,而医疗差错则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尚未造成上述严...


·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
      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医疗纠纷事件越来越多,有时候,是那么地猝不及防就被卷入了。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如果你需要鉴定,那么,你应该得了解一下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才能够在有效的期限里完成鉴定,才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 1、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侵权责任法》实施前举证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款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关于医疗方面的问题,除了常见的医疗事故外,还有可能出现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等等,而这些其实都是有一定差异的。那么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呢?而法律上面规定的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分别又是指什么?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告诉你答案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得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一级甲等...


·保外就医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保外就医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


·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诉讼中并不是由法官来决定医院应该负多大责任,而是将病历资料交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过错、损害后果和之间的因果关系。医患双方分别陈述观点,并举证证明,由鉴定机构最终判定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 性别:女 民族:汉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医院院长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0月 日,...


·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