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齐齐哈尔相关部门制定的,在齐齐哈尔范围内适用的交通事故致死的相关赔偿标准。当然,相关赔偿标准中涉及到的内容会很多,诸如责任的判定,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具体计算公式等等。那么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补偿费应该如何分配?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1、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6、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二、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应该如何分配?
《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从上述介绍到的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中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是比较多的,不同程度的致伤涉及到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不同的,当然,若是严重到致死的程度,其所需的赔偿也会有所不同。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较为新型且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的案件类型,试驾中除了发生单方事故外,还有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双方事故情形。那么针对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而言,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需携带什么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节能、环保的代步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其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愈多。我们一般认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一种。其在行驶过程中,也可能与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交通事故...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强险会不会给赔偿?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强险会不会给赔偿? 交强险对于误工费赔偿只有限额,标准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赔偿限额与死亡伤残为同一限额。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亲自前往进行处理的,毕竟就事故的发生经过等情况,还是当事人了解的清楚一下。但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不方面亲自处理或者无法亲自处理,此时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吗?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


·7座校车超载怎么处罚?
      7座校车超载怎么处罚? 超载这个问题是近几年来频频发生的,校车超载发生的几率更多,这事关人命安全,我们必须重视,那么我国关于7座校车超载是怎么处罚的呢?我们就来了解下具体处罚情况,希望校车管理部门、校车驾驶人及学校师生、家长,共同关注校车安全,给孩子们安全的校车。 一、校车超...


·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一、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不重,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车辆发生事故后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车辆发生事故后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车辆发生事故后理赔的流程: 1、报案。 当自己的车辆出现意外情况或是交通事故的时候,在第一时间报案,如果错过了24小时的最佳报案时间,将不利于取证。另外就是在48小时以内与保险公司联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理赔时间,推进理赔的进度,保险公司...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你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你可以请求赔偿为购买交...


·交通事故遇到恶意欺诈该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这里的赔偿就包括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赔偿。但通常都是造成了多少的损失就做出多少的赔偿,但有的时候交通事故中可能会遇到恶意欺诈的情况。那交通事故遇到恶意欺诈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怎样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怎样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赔偿标准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