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农村户口的伤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同样可以主张得到误工费的赔偿的,这与户口的所属性质是无关的。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群众有很多人都没有固定的个单位工作也没有社保,但是误工费的赔偿是要照常进行的,可以根据无固定收入的计算方式进行赔偿。


·我们购买汽车后,会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当遭遇交通事故时,
      我们购买汽车后,会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当遭遇交通事故时,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目前,交通事故责任从全部责任到无责任分为好几种,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我们在事故中是无责任方,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责保险公司如何理赔?我们通过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 一、交通...


·早退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早退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在这一条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一是合理时间合理路段,二是非本...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定书。因为这一份责任划定书的话,它可以非常显著的证明,当事人确实不需要在这次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西安机动车牌照流程是怎样的?
      西安机动车牌照流程是怎样的?购买爱车需要办理的事情非常多,其中就包括一项给机动车上牌照,但是很多人都是初来乍到,对于机动车上牌照的事情往往是跑来跑去,费时费力却还是办不好,想要更好的办理好机动车牌照就需要事先知道当地的流程,在西安的人们,想要在西安更快办理机动车牌照,了解清楚西安...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赔偿案例?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上升,物质水平也越来越高,有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由于人们对于交通安全的疏忽,交通事故发生得越来越多。不仅仅造成生命危险,也给爱车一族带来不少繁琐的事。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赔偿案例:案例:A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的轿车与B驾驶的超载运输的货车相撞,造成A本人及A车上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时间多长时间可以完成?
      一、交通事故赔偿时间多长时间可以完成?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看实际的情况;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合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其中财产方面的损害都还算好,尤其是在人身损害方面,有的肇事者可能倾家荡产都赔不起。那现实中,要是出现了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的情况,此时作为受害人应该怎么来处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离职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离职交违约金吗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无过错责任赔偿交强险不够该如何处理
       机动车在驾驶时,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员难免会出现一些相关的违法或者其他现象。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关的受害方会受到一定的赔偿。那无过错责任赔偿交强险不够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解答。  国务院依照《道交法》授权制定了《交强险条例》,其中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机动...


·外出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驾驶的机动车停放在相应的停车场内,而停车
      外出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驾驶的机动车停放在相应的停车场内,而停车场也会根据实际停车的车型、时间等等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为停放的机动车提供一定的安保。换言之,要是在停车场内的车辆受损的话,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停车场作出赔偿的。但现实中也有停车场不担责的情形,那到底停车场对车辆受损不担责...


·工伤保险一月一交吗
      是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