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原告: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族,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 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族,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房屋漏水给原告造成租金损失_____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原告的房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或者承担全部修缮费用,并承担自房屋修复之日起____年的质量保证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免除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房屋修复之日止的物业管理费用;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鉴定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系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 _____栋_______________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的_______产权人,被告系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________房买卖合同》,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被告承建施工的该房屋,房屋面积为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并同时提供了《住宅质量保证书》。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装饰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该房屋租赁给__________装饰公司作为___用房,租赁期限为____年,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的租金按_____元∕日∕平方米计算,第_____年的租金按_____元∕日∕平方米计算。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装饰公司出资对该房屋进行了整修。

然而,从_____年初开始,被告所有的房屋就多次沿其地板向原告房屋的屋顶大面积的渗漏水,漏水最严重时原告房屋的地面积水达_____左右。漏水_____流入原告的_____,导致房屋内的_____严重损坏。原告及房屋使用人__________装饰公司多次要求被告予以维修,虽然被告进行过维修,但未从根本上解决房屋漏水问题,漏水事故仍发生。_____年_____月以后,被告就以房屋保修期限届期为由,拒绝承担保修责任,该房屋至今仍处于漏水之中。由于房屋的严重漏水,不但给原告及房屋使用人__________装饰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还导致原告及房屋承租人__________装饰公司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

1、《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二)项“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的规定,被告向原告交付房屋的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的外墙面、地下室、厨房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年限为5年,原告的房屋在保修期限内。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的规定,被告应当对原告的房屋承担保修责任或者承担房屋的全部修缮费用。

3、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四条“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规定,被告应当对原告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被告作为原告楼上的相邻业主,应正确的处理截水、排水的相邻关系,在多次漏水给原告造成损失并导致原告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及时修理等防范措施,被告应当向原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修理、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被告赔偿因房屋漏水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赔偿责任的诉求,望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诸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子是一个固定资产,价格比比较高昂,并且是需要长期居住在里面,所有质量一定要进行过关,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当然了房子没有建好,或者是不合格,国家是不允许开发商进行买卖的,因为工程建设好需要进行专业机构的验收,验收不成功需要重新修改,直到合格。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


·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手续费最少?
      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手续费最少?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


·如何减少借名买房的风险
      如何减少借名买房的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


·摇号排序时间应在“白天”《通知》要求及时公开房源
      摇号排序时间应在“白天”《通知》要求及时公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在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购房登记时,向登记购房人宣讲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并核验登记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吗?
      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吗?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如果房屋有质量方面问题所造成的损害,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商品房买卖违约情况有: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


·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
      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继承处理,因为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


·如何处理一房二卖
      如何处理一房二卖 第...


·房产是婚后父母首付属于谁
      在我国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财产的分割。在众多的财产分割内容中,对于房产的分割为人们最为重视。所以处理房产问题时,离婚夫妻格外认真。那婚后房子父母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后父母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


·房屋拆迁新条例的补偿内容是什么?
      房屋拆迁新条例的补偿内容是什么?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