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首先明确一下交通事故工伤的定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首先明确一下交通事故工伤的定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应是在公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应该是上下班必经路线上;

2、发生的交通事故起本人无责任或者不是承担主要责任一方;

3、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因为机动车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其次要注意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申请的时限:

1、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后用人单位要在三十天的时间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共生认定申请。

2、发生交通事故的员工自己、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的申请。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对交通事故工伤规定的赔偿原则:

1、如果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赔偿方面已经给付了医疗、丧葬、护理、残疾用具费用、误工工资等费用的,那么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在支付赔偿的时候,相应的赔偿就不再赔偿。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是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了相应的赔偿费后应当返还相应的费用。

3、如果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对死亡补偿费以及残疾生活补助费都已经由伤亡的职工或其近亲属领取过了的,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不再支付了。但假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给付的这两项费用比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低的,企业或保险机构应当要补足差额。

4、职工因为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的,除了以上有关工亡、伤残的两项赔偿外,按照规定,还可以享受其他方面的工伤保险待遇。

5、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导致受害职工得不到交通事故赔偿的,或因其他原因得不到赔偿的,那么企业或这保险机构就应当依照规定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

最后来说一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认定的问题。

根据相关的规定,当交通事故工伤发生时,受害者可向肇事司机索赔,同时享受工伤赔偿,也就是获得双重赔偿。但很多地区没有规定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仅是规定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给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常因为双重赔偿的问题发生争议。所以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先明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做法。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要交税吗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无需缴纳契税...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处罚当事人等程序,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在事故认定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报人民检察院提起报捕和起诉,并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不构成...


·开发商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很多购房者买房就是为了更快住进新房,而不少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按时交付房屋,这是令购房者颇为头疼的事。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会看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漫天要价要求获得大笔赔偿费,而肇事车主无比头疼的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是不是受害人就可以随意要求赔偿数额呢,其实交通事故也是有相应的赔偿标准的,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具体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我们在电视、新闻和网络等等传播方式都能够看到很多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例,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方和肇事方都是很糟糕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有保险是可以要求保险进行赔偿的,但是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是多少,今天我们和您详细谈谈这个问题。 一、 机动车交通...


·驾驶证过期能开车吗?
      驾驶证过期能开车吗,被交警查到有什么后果 驾驶证过期后就不可以使用了,查到后将按无照处理。 驾驶证应该在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带上身份证(非户籍地申领的需要提交申领地的暂住证)、驾驶证和证件相片3张到发证车管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然后到车管所指定的体检点参加体检获身体条...


·不住院车祸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
      不住院车祸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误工时间一般都是根据医院的意见确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不住院人员有没有误工费,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要去医院检查伤情,造成误工的,也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


·醉酒驾驶电动车追尾怎么办?
      醉酒驾驶电动车追尾怎么办?追尾就是后车全责。酒后驾驶电动车只要不醉驾不违法,醉驾的话也是按照非机动车处罚,罚款50元,不拘留什么的。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


·怎么理解关于交强险医药费赔偿 责任?
      怎么理解关于交强险医药费赔偿 责任?交强险中关于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定义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二,上述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


·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