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

一、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

不能。

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可以开车。否则(根据情节)将处; 5000 元以下(200 元以上)罚款。

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按照驾驶证使用规定,此违法行为要处以驾驶人驾驶证一次性扣6分。

提醒车主,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千万不要再驾驶机动车上路,不要存在侥幸的心里认为这样不会被交警查到,一旦被交警查到,处罚情形非常严重,如果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更有可能因此而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二、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随着购买车辆人数不断增加,那么国家也是制定并规范了驾驶员的行为,在公民驾驶车辆前也是需要学习并考取驾照,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了违规行为后,交警部门也是会扣除驾驶员的驾照分数,同时也会扣除一定的罚金,当扣满12分后也是需要重新进行学习。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报案是怎样操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经常看到交通事故现场都是由交警在处理,这都是因为有人在事故发生后报案了,因此才会由交警到场处理。那么您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报警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报案是怎样操作的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临近的地方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一、买房签合同交了订金毁约怎么办?
      一、买房签合同交了订金毁约怎么办? 在交了定金并签订了购房意向书的情况下,对方还违约的,此时可以要求对方方退还定金,甚至还可要求对方退还双倍定金。如果对方不愿意返还定金或者双倍定金的,购房房可以根据购房意向书的约定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向相关法院提出诉讼,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本地发生交通违章车辆能否到异地处理
      1、当地交管部处理。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前往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处理方法手续比较繁杂,过程也比较复杂。2、托朋友处理。将自己的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寄给朋友,让朋友去办理,这样就免去了来回的奔波。不过有些地方是不支持代办的,所以要先...


·商品房交房有哪些法定标准?
      商品房交房有哪些法定标准(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


·交通法中醉驾顶包如何认定?
      交通法中醉驾顶包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讲,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同时也要注意,若因为特殊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话,那么此时是可以免责的。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免责的事由:一是受害人故意且造成事...


·北京两限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什么?
      北京两限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什么? 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在同行条件下,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上市交易时转让方需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指导价与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为普通商品住房进行转让...


·车辆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事故。若是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没有超
      车辆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事故。若是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没有超速没有违章、驾驶人证件齐全、车辆手续齐全等车辆当事人没有责任,那么发生事故了还用赔偿对方嘛?交通事故致人昏迷无责任咋处理?为您分析一下。 一、发生事故如何赔偿对方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一、商业车险上浮是如何规定的 汽车保险费费用上浮的规定是: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拥有汽车的人群越来越多,...


·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可以说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一般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作出,但在实际认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