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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想要结婚的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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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想要结婚的两个人,在我国的民法典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想要取得法律上面的婚姻关系,必须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到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来进行登记结婚,并且还要取得婚姻登记机构开取的结婚证,只有这样的情况下,两个人才是合法的夫妻,如果只是单纯的举办婚礼,而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情况是不属于法律上面的婚姻关系的。所以对于嫁妆是否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的现实情况来进行判定,因为根据嫁妆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出现,可能会属于婚前财产,也可能是属于婚后财产。如果夫妻两个人是在婚姻登记机构已经进行了登记,并且取得结婚证之后,再去购买嫁妆,并且对于购买的嫁妆的归属没有做出特殊约定的,这种情况下,这个嫁妆就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因为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相关法律条文中又提到,如果夫妻两个人是在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时间之内所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律上面规定是夫妻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或者有约定规定为夫妻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的财产之外,都是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是在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和领取结婚证之前女方家购置的嫁妆,并且对于所购买的嫁妆的归属没有做出特殊约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彩礼就是属于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夫妻两个人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嫁妆的分割需要按照这两个原则来进行分割的。但是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嫁妆一般都会看成是女方这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并不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而应该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女方这一方在进行嫁妆的购买的时候,一般选择的时间是在结婚之前,因为按照中国的习俗,一般都是在结婚之前进行嫁妆的购买,这个时候夫妻两个人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也没有共同的一个夫妻收入,所以购买嫁妆的钱一般都是由女方这一方来出,或者由女方的父母来进行出资购买的。在相关的离婚案件当中,我国的执法机关对于嫁妆的裁判一般都是算作女方的个人财产,而男方这边购置的就是判为男方的财产,这样子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处理方法,不会产生过多的争议。另外,对于彩礼是否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我国的民法典当中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我国的法律规定之下,彩礼是属于赠与他人财产的形式,如果夫妻两个人在夫妻关系还存在的这段时间之内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该归为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结了婚的两个人没有进行同居生活,在法律上面就会被认定为没有存在夫妻感情,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彩礼的分割要考虑财产的来源。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给付彩礼而导致给彩礼的这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把彩礼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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