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先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才能申请赔偿 。但有例外: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的行政事实行为可以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直接起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二、国家赔偿复议前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不算严格意义的行政复议前置,但是有相似之处;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违法,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国家赔偿追责制度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国家赔偿法》中,对什么是国家赔偿法的追责制度,没有明确定义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在赔偿案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适用。然而在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给赔偿请求人的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例如:内蒙呼格吉勒图国家赔偿一案,虽然此案再审被改判无罪,司法机关最终纠正了错案,正义得以申张。但是,接下来还需要让我们查一下当年办错案件的相关人员,是如何被问责,同时,更最重要的是必须查清,到底具体办案的相关人员究竟是疏忽大意,还是渎职犯罪。只有对相关责任人的疏忽错误一查到底,才能让办案人员彻底明白,避免草率敷衍,避免玩忽职守,最后只能是草菅人命。


另一类是因错捕、错判等出现的错案造成赔偿请求人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上的损害。又如:呼格吉勒图国家赔偿一案,被冤枉的人因为被错判,被错押,导致了他们经济上的损失及巨大的精神痛苦,国家赔偿就既有经济上的补偿,也有精神上的抚慰。给的钱再多也难抹平他们心里永远的伤痛,他们希望按照国家法律程序进行追责。


总的来说,在申请国家赔偿之前是否要先申请行政复议是取决于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原因的。因为在行政复议阶段也是需要向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违法行为的证据的,如果查证属实可能并不需要诉讼就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司法部门侵权产生的国家赔偿,大多都是直接起诉的。




·当事人分居6个月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庭会判离吗
      当事人分居6个月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到庭会判离吗 1、被告是否出庭,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目前,经济全球化进展加快,各国之间也联系越来越紧密,因为工作等原因,我们身边的外国人也是随处可见。不乏有因为长期相处而互生情愫的情侣,进而催生出很多涉外婚姻。那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呢?来看下我们的解答吧。 一、涉外婚姻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以及《婚姻法》第20条的规定。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


·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需要满足结婚的条件,而在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条件要满足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我们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代通知金就是代替了通知然后要支付的金钱就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有很多的好处,对于工作岗位来说肯定是有极大的好处的。那么扣除员工代通知金相关规定有什么? 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该如何处理
      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下子女的一般是会被罚款,虽然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也是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父母分手的时候也需要同时对他们的抚养问题进行处理,那么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该...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在我国成立之后,人口数量急剧上升,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我国本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制定了计划生育,赋予那些在计划范围内出生的婴儿,父母需要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


·醉驾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吗?
      醉驾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吗如果子女需要报考公务员的话,醉驾可能就会对子女造成影响了。直系亲属中有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如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才可能影响其子女报考国家公务员。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