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哪条有代通知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法哪条有代通知金?

劳动法保护的是劳动关系当中劳资双方的合法地位和权益,但是相对的肯定是进一步提升了劳动者的某些权利,在我们拥有了比较宽广的择业自主权的同时,也约束了公司随意辞退职工的这种做法。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要辞退的也要产生代通知金的,劳动法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

代通知金不是法律术语,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说法。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为了防止“代通知金”的滥用,法律限定以下情形为适用范围: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离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离职协议时细节问题处理

1、在协议中明确谁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则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年一个月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问题处理

如果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所以,只要双方能关于经济补偿金达成一致,不是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履行的,也可认为有效。

3、补偿项目项目处理

协议中最好能罗列全部的补偿项目,或者有“包括但不限于”以及“以后再无其他争议”等表述,以便一次性全部解决。

通知手续需到位

关于通知手续的到位,最主要在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包括合同到期不续签、员工违纪解除,特别是不辞而别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法里明确的是有规定,只要没有提前劳动者就解雇的话,那么就一定要支付代通知金的赔偿,这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所以,不管是用人单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要按照规定来进行遵守,且也不会付法律责任。






·辞退未过试用期的员工通知吗?
      辞退未过试用期的员工通知吗?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有的,30天内,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之后,治疗完成以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所申请的工伤鉴定事项,是劳动者伤残能力鉴定等级的基础和后期工伤补助及伤残补助金索赔的基础,那么工伤认定有哪些要求,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公司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无论是应届生或是往届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都需要清楚地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劳动合同法保护着劳动者的利益,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一个劳动者,需要知晓劳动合同法来维护我们的利益。比如,在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工作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做出详细解...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事故的频繁发生需要引起极大的重视,施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因为贪小便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可以有效防止建筑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那么,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现在是网络化的时代,很多事情通过网络就可以解决。并且现在除了一些必要事情之外我们更喜欢选择在网络上解决,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可以在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吗?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下接着往下看看吧。相信可以找到答案。 一.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


·应届毕业生签三方未签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应届毕业生签三方未签劳动合同有影响吗应届生不签三方只签劳动合同对自身不会有什么影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


·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身边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朋友,在国外从事工作。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劳务,您会觉得出国劳务的报酬比较丰厚,而且见识也会比较多。但是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想要出国劳务的话,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 ...


·私企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私企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疫情期间没有上班的也有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


·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时,需要确定合作期限,在期限来临之际,若需要继续合作的,需要进行续签,或者签订新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到期,但尚未续签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


·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哪个的片区综合地价更高?拆迁能一样吗?
      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哪个的片区综合地价更高?拆迁能一样吗?   一、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哪个的片区综合地价更高?拆迁能一样吗?   就普遍而言,商业用地的片区综合地价通常是要比工业用地高的,但这种情况不是绝对的,遇到拆迁的时候,补偿通常是不一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