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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负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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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负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不负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扶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没有获得扶养费的一方是需要向孩子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用的,抚养费用的金额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情况进行支付或者是拒绝支付的,对方可以有权要求按约定支付,否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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