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一个月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二、现在孩子抚养费金额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三、抚养费的承担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也会按照实际规定来进行要求支付抚养费,一般抚养费都会按照子女实际需要还有个人的收入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有的人认为要是自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同时又没有证据的话,法院肯定是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因此也就造成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当事人没有起诉离婚。那一般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1、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


·一、离婚之后丈夫应该支持对妻子的抚养费吗?
      一、离婚之后丈夫应该支持对妻子的抚养费吗?不应该要支持给女方的;抚养费是不会针对于男女任何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


·婚后发现老公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时过错方不会少分或不分财产,但过错方需要支付补偿金。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


·2023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新《民法典》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条件分别是什么呢...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然要是夫妻本身结婚时间尚短,也不存在什么共同财产的话,那自然就不需要分割财产。那通常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


·一、结婚10年财产如何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结婚10年财产如何分配,规定是什么? 结婚10年财产如何分配的相关规定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民在离婚时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民在离婚时,只能分配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房产的分配依旧是一个难点问题,故而立法机关制定更为详细的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分配的规定,职员在离婚之时,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分配房产,承担自己的义务。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分配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8...


·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
      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有很多有血亲的人想解除抚养关系,有些事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那么这种养父母和养子女怎么解除这个抚养关系,这个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去查阅资料去好好研究一下的,下面就是我找来了些有关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 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