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在工程建设中,土方工程量对其影响必不可少,土方工程量的多少,对工程的质量,效率,尤其是成本都有很大的影响。那么,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各个因素对计算土方工程量具体有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一、计算方式的影响分析目前,在土石方工程的中,进行土石方数量的计算,基本上会遵循固定的公式,以得到较为可靠的数据。但根据公式进行计算,通常只能够得到较为粗略的结果,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有许多细节都能够影响到土石方的实际使用数量,因此根据公式进行数量计算,往往会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偏差。计算方式上产生的影响基本上是不可避免地,只能够通过提高计算过程中的精度来确保土石方数量的准确性。选用的计算公式不同,土石方的数量计算结果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同。二、路面设计的影响分析路基施工是后续路面施工的基础,路基施工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路面施工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如果在路面施工设计中,对一些存在着凹陷的区域需要填平后才能够满足施工需求,那么就需要在路基施工阶段,使用土石方将凹陷区域填平,这就会很大程度增加土石方的数量。特别是一些凹陷区域比较大,而路面施工设计中又需要填平的情况,所使用的土石方数量甚至会占据整个路基施工的很大一部分,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这种情况,为了控制土石方数量,可从路面施工设计入手,结合当地自然地貌、水文地质条件、洪水频率,修改设计方案,合理确定路面标高,减少土石方的外借工程量。另外,在路面设计中,如果存着大量路基土石方开挖,最大限度考虑挖方段土石方利用,减少外弃,降低工程造价。三、道路标准的影响分析不同标准的道路,通常使用寿命有着较大的差别,并且对路基与路面压实程度的需求也有所不同。比如说在该项道路工程的路基施工过程中,由于其道路的标准属于城市快速主干道,因此对路基的压实程度要求也较高。一般路基在压实之后的土石方密度,与天然的土石方密度有着十分显著的差别,特别是松土与压实土之间,存在的差距更为明显。就城市快速主干道而言,在进行土石方数量的计算时,如果将路基压实后的土石方系数设为1,那么松土的数量系数为1.25左右,普通土的数量系数为1.15左右,硬土的数量系数为1.1左右,石方的数量系数为0.95左右。在实际的土石方数量计算过程中,可以根据该换算系数,对所需要的土石方数量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四、路基沉降的影响分析当路基发生沉降后,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道路在建成之后极容易出现较大的裂缝,从而降低了道路的使用质量。特别是对于该项工程所处的软土结构较多的区域来说,更容易发生路基的沉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着重对软土区域进行分析,加大压实力度,避免沉降的发生。而经过了该措施之后,所需要的土石方数量必然会增加许多,在实际的计算中需要将其考虑在内。由此可以看到,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我们不能单就某一因素来确定如何计算土方量,要把各个因素综合考虑,从而得到最优结果,这样,才能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效率,并且降低工程建设的成本。当然,如果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世界各国对单位使用童工都是作出了规定的,大部分国家都是禁止单位招录童工。而要是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招录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国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什么是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


·员工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吗?
      员工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吗?劳动者是病假并且有医院的病历以及住院证明,用人单位不得认定为旷工,如果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旷工不上班,用人单位算劳动者旷工是合法的。劳动者无故旷工,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劳动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一定的罚款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是什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是什么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检查表》,并提交以下列材料: (一)认...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过期是否有效?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过期是否有效?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到期即止。所以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行政审批问题等而与相对方发生纠纷,但是发生纠纷后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首先考虑的哪种解决途径才能避免或挽回更大的损失呢,我们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几种。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民事纠...


·离职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离职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


·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实际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上海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上海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购买房屋之后人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装修,由于人们的精力有限一般都会请装修公司来进行装修。通常装修装饰工程对于工程的质量要求很高,不仅要美观实用而且还要符合质量要求可以长时间使用。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得以维护,一般都会签订合同。下面我们就...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吗?可以,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时,如果已获得误工费赔偿,依就高原则,可就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的差额部分可申请赔(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法院怎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在关于劳动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大多数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存在问题,但是很多劳动者对于法院怎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不是很清楚。许多打工者不知道甚至也不重视劳动关系这一问题,在他们看来,进到一个工厂打工就是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其实在这样的雇佣中,他们作为劳动者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


·拖欠工资自动离职可以要补偿金吗
      可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应设法收集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按实际情况,劳动者有权按法律规定自动离职,而公司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性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法。双方协商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