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要达成离婚就需要进行在司法程序中的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了。而诉讼离婚的大致程序是首先要由写出民事诉状,关于民事诉状里面的内容要有离婚的原因、原告的姓名和被告的姓名以及双方的出生年月和民族、住所地之类的内容,要把这些内容清楚的写明并作为诉状的第一部分,至于诉状的第二部分就是写出诉讼的请求,也就是离婚的请求,在诉状的第三部分就要交代的是事情的实际情况还有要求离婚的理由是什么,并且在这个部分还要写明什么时候结的婚又是什么时候生的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以及情况都要写清楚,最好最后是打印出来的,在末尾的地方还需要亲手的签名才行。如果在法院受理诉讼后那么就应该准备好应该有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相关证件如果双方有孩子的还要准备好孩子的相关证件,如果有双方共有的资产,如汽车房子之类的同样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并向法院提交。在法院立案后就要进行缴费,在交费后将证明交给法院,之后就可以回家等待通知了,法院会进行排期受理,并将传票送达另一方的手上。但是在法院开庭前将会组织调解,在经过调解后的结果可能是离婚,也可能是不离婚,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将会开庭判决,但是一般的诉讼离婚第一次是不会被予以离婚请求的,那么可以在失败后六个月之后重新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离婚类的案件的时候,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该会进行调解,但是如果在调解后确定感情已经破裂,那么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应予离婚,但不会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应予离婚的,被判定为应予离婚的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离婚才会被允许:第一个就是有重婚的现象的或者是在结婚后于其他的人同居的情况发生;第二就是在家里有家庭暴力的情况或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第三点就是在婚姻双方有一方有赌博或是吸毒等这样恶劣的习惯并且屡教不改的;第四点就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已经分居了两年的情况;第五就是出现了其他可能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又或者是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并且另一方提出了离婚的诉讼的,那么就将会被法院判定为应予离婚。在经过了法院的调解后将会出现三种情况,对于这三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第一就是在经过了法院的调解后夫妻双方和好了,原告撤销了诉讼,那么诉讼就会直接结束;第二种就不是很好了,也就是双方都达成了离婚协议,再由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第三种就是调解无效了,一方继续要求离婚,一方拒绝的情况,那么就会按照上面的程序,继续进行诉讼,最后法院判决。



·夫妻结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结婚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


·一、夫妻共同财产股权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股权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现在很多家庭仍旧只有一个子女
      现在很多家庭仍旧只有一个子女,而要是夫妻打算离婚的话,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孩子也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了。所以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看孩子日后实际应该跟随哪一方生活。那通常夫妻离婚儿子谁抚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


·一、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一、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


·一、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怎么办?
      一、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怎么办? 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由配偶来进行抚养或者是其他的法定监护人来进行抚养。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


·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
      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一、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其中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


·国家法定丧假多少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丧假一直是很多职工都关心的问题,而我国法律在这方面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职工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申请丧假,但是申请丧假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你又是否知道国家法定丧假多少天?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一、国家法定丧假多少天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


·一、婚内在外生了孩子犯重婚罪吗?
      一、婚内在外生了孩子犯重婚罪吗? 婚姻中的一方在外面有私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只有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者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才会构成重婚罪。司法实践中,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如何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哪些法律文书具...


·父母离婚小孩抚养怎样处理?
      现今社会中,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情况妥善解决。父母离婚,有孩子的就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尤为重大的问题,那麽父母离婚小孩抚养怎样处理?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离婚孩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