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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提前时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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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提前时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提前时限是: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相关内容拓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员工在正常的合同期限内选择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单位告知,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告知即可。在这期间需要按照公司的安排进行相应的离职前工作交接,到期后合同关系自动终止,双方都不需要向对方支付任何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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