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总承包利润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总承包利润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建筑工程总承包利润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建筑工程总承包利润率反映工程一定时期利润水平的相对指标。利润率指标既可考核工程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又可比较各工程之间和不同时期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利润率的结算方式:利润率是剩余价值与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利润率是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是同一剩余价值量不同的方法计算出来的另一种比率。
利润率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利润水平的相对指标。利润率指标既可考核企业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又可比较各企业之间和不同时期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如以p`代表利润率,C代表全部预付资本(c+v),那么利润率p`=m/C=m/(c+v)。
成本利润率=利润÷成本乘100%,销售利润率=利润÷销售乘100%目前,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意,同时还追求投入少、产出大,企业获利丰厚的建筑产品。为此,企业必须坚强对施工项目进行科学管理,而在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最重要的环节,是整个管理过程中的核心。合同形成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投标取得合同资格,第二步是通过谈判进行签约。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承包商主要通过分析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按时交送招标书、与业主进行谈判商谈合同条款的各个细节问题、修改合同文本、双书。合同一旦形成,将作为双方日后必须履行的约束。因此,承包商应十分重视这一过程,充分考虑有利因素,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约束性条件。投标报价是取得合同的关键,也是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报价应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方面包含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费用和所期望的工程利润,应该采取有利的报价,另一方面由于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有承包工程的资格,都希望报价为业主选中,和业主谈判以击败对手取得合同资格。因此,要做好一个既有利又有竞争力的报价,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工程预算工程预算是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须的费用支出,也是承包商的保本点。因此,工程预算必须全面反映招标文件的内容,反映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商的合同责任、义务、工程范围和详细的工程量。预算前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分析、具体地逐条地确定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复核工程量,以确定各项费用。2、制定报价策略制定报价策略是经营策略的一部分,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承包商的经营总策略、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和合同的风险程度等,以调整不可预见风险费和利润水平。一般在承包工程中,投标报价不等于合同价格,因为在议价谈判和合同谈判中可能调整报价,而常常合同价格又不等于工程实际结算价格,因为合同实施中可能通过索赔调整合同价格。因此,承包商在议价谈判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调整报价,提出更好的、更先进的技术措施及实施方案以战胜对手。例如:隧道报价中,可利用洞内弃方进行石料自加工,可减少地材购入价格;开挖过程中也可采用人机配合的施工或多功能台架进行生产的合理调配,这样可降低机械使用费。总的来说对于建筑工程总承包利润率是一项不固定数值,具体情况视承包人所承包工程为准,但是变动一般在10%左右,承包人可以根据工程需求来制定具体承包方案,以确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利润率。还可以进行相关方面的律师咨询,以便在承包中明了更多获利情况。


·事假扣费是全额工资违法吗
      请事假扣费是全额工资违法吗1.这个没有一个具体,要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事假具体扣款金额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进行公示,而且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这...


·劳动合同纠纷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通常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索赔当中应该掌握哪些技巧?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需要掌握的技巧有以下几点: (1)要明确了解自己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做到不遗漏请求的项目;...


·工作过程中什么样的算工伤 一、工作过程中什么样的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什么样的算工伤 一、工作过程中什么样的算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签中铁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中铁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


·公司法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处理?
      公司法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员工都和公司的股份数挂钩。是当员工离职以后,那么公司对于一些股权问题,就必须要重新进行划分和管理。为了避免公司股权转让过程当中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我国公司法当中对此作出了一定的约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企业会不会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在下文中一起了解。 一、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劳动合同违约形式: 1...


·一、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是否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是否赔偿?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


·90后打工遇老赖,死后才收到补偿金
      90后打工遇老赖,死后才收到补偿金2015年3月,王雪入职郑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文化公司),任人事主管一职,入职时月工资2500元,转正后月工资3500元。但公司却多次迟延发放工资。因此王雪于2016年3月2日提出辞职,但公司仍拖欠王雪工资。后来王雪于2016年3月4日向劳...


·收购公司工商需要变更什么
      需要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变更股权流程为: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


·两个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不续签有赔偿吗?
      两个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不续签有赔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没有赔偿,但是有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补偿...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可预防合同纠纷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可预防合同纠纷 一、依法严格签定劳动合同 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因此,依法签订有效合同是预防合同纠纷的根本。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不可能得到法院的全面严格保护,合同当事人也不能实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