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认定未成年工与童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劳动关系来讲,具体分为了未成年工与童工。我国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资,但禁止单位招录童工。因此,需要严格的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认定未成年工与童工。
一、如何认定未成年工与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l8周岁的劳动者,其不同于童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一般不满16周岁。法律明确禁止企业雇佣童工(从事体育等特招工种的除外)。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和处罚管理职能:以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该处罚力度上再责令限期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监护人,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但是法律并未禁止使用未成年工,而且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保障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进一步规定了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二、未成年工受到工伤怎么办
对于未成年工,世界各国劳动法规定不完全一致,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2、相应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工受伤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法律依然保护童工的正当权利,用人单位对因工受伤的童工应当依法承担一次性赔偿责任。
在认定未成年工与童工的时候,需要重点注意年龄。其中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而要是对那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就属于法律上面定义的童工了。若单位非法招录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很多在工地作业的劳动者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出现伤残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以弥补自身时间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很多劳动者不太熟悉法律是如何对赔偿进行说明规定的。那么,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小腿粉碎性骨折的伤残鉴定 ...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也能用工伤保险报销了。苏州下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09年1月起实施。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


·个人工伤申请流程包含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有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方会将工程项目委托给另一方。经过双方的协商之后会签订委托施工协议书,这样可以将具体的内容以及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形罗列成条有。那么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委托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怎么对其进行处罚?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怎么对其进行处罚?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一、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 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


·企业职工因犯罪构成工伤吗?
      企业职工因犯罪构成工伤吗?他人刑事犯罪造成职工受伤的,不构成工伤,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受伤由犯罪人承担。职工符合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一个月。各地报社都有专门广告代理公司办理登报声明,也可直接找报社,拿上单位的介绍信,本人的身份证就能办理,登报声明解除合同一般最少需要公告1个月。对此,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有的人出于好心,可能会义务的帮助他人做一些事情,我们称之为义务帮工。但是在帮工的过程中,可能因为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造成帮工人受伤。那么此时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义务帮工受伤找谁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申请的注意事项
      现在在公司上班您都遵循法律的要求,填写劳动合同,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劳动合同有一天也到期了,这时候我们应该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申请,但是在申请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您知道吗?下面我们就就给您说一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合同到期续签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