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可以领取补偿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可以领取补偿金吗


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就应该引导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走出认知误区,充分了解公益性岗位中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从而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劳动关系协定方式。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


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就应该引导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走出认知误区,充分了解公益性岗位中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从而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劳动关系协定方式。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退休”,此规定充分体现了以服务为期限的工作性质。所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任务、待遇享受都是有期限的,应该定性为服务期。既然是服务期,那么,就应该让他们认清劳动合同与服务协议的区别,不要订立劳动合同,而应该签订服务协议,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补偿纠纷。


二、公益性岗位的待遇如何?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按月提供的岗位补贴,额度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的解决实际上解决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收入不高,但会严格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实际上还有一种待遇,也可称为潜在的收入。就是国家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即这笔本该个人出的那部分钱,给予不超过应缴额度2/3的补贴。多数人可获得三年的补贴。


综上所述,社会中还是需要很多能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虽然性质是公益性的但是还是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比如政府图书馆,或者看管人员等都是具有公益性的岗位,在签订合同中也要注意相应的事项。




·国家法定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公式?
      国家法定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公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相对于有固定期限合同而言的,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大区别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只有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一般来说,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永远不会到期,因此很多用人单位为规避经济补偿金,一般都不愿签无...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


·我们现在到公司上班都是必须要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我们现在到公司上班都是必须要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表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规定一些必要的条款,以免在以后的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但其实还是用很多因为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案例,那么到底哪些是能够造成纠纷的点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劳动合同争议诉讼时效这个问题。 关于劳动纠纷...


·工伤鉴定谁申请,主体有哪些?
      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可能有会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或者受到和工作有关的伤害,被认为是工伤。关于工伤,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关于认定的主体,人们也是非常的关注,那么工伤鉴定谁申请,主体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是怎样的?
      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需要在当地制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自己的伤情属于哪个等级,才好判断怎么协商赔偿问题,那么2017工伤鉴定标准七级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装饰工程质量最高等级是什么?
      装饰工程质量最高等级是什么? 装饰工程是人们购买房屋之后首先就要完成的工作。装饰工程不仅要求工程具有很高的实用性,还要求工程的美观性,因此可以达到较高的等级工程对于发包人来说是最好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装饰工程质量最高等级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装饰工程质量...


·上班中因病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为了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 一、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不算辞退,试用期没过被辞退一般是因为劳动者未达到单位要求的标题而解除劳动合同;而裁员是指因单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