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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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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还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相关的房地产中介者,在从事房屋买卖时,应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相关的房地产中介。这类房地产中介的相关成立条件,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具有一定的房屋中介师,才能够成立这类中介,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进行相应的办理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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