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下,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批捕。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前所没有发现的罪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交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符合对漏罪处理的一般程序。但是,在侦查过程中是否需要重新提请批捕,法律则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二、对在押服刑人员适用逮捕措施有些人认为,对于在押的服刑人员可以适用逮捕的强制措施,理由整理如下:(1)服刑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身份不同,权利义务不同。有人认为,根据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任何人在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前都处于无罪状态。对于法律认为无罪的人适用强制措施来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是基于打击犯罪的考虑,为此,法律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包括羁押的人一系列的权利,诸如获得法律帮助权、委托辩护权、申请回避权、申请取保候审权等等,通过这些权利的行使可以使当事人得到恰如其分的处理,甚至有可能使当事人免受法律追究。虽然法律也规定了服刑犯的一些权利,但这些权利都是建立在有罪的基础之上,其行使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无论法律规定其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都不能使罪犯免受法律追究。(2)刑罚和强制措施的目的不同,功能不同。有人持这样的理由:罪犯在监狱服刑,是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付诸实施的司法活动,体现的是刑罚的执行措施,目的是改造罪犯、惩罚罪犯;而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意味新的刑事诉讼活动开始,办案部门就必须遵照法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活动,受到法定的办案期限的制约,如不重新办理逮捕手续,办案机关则不受侦查羁押期间制约,检察机关难以开展侦查监督工作。(3)刑罚状态下的羁押难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这些人认为,因为罪犯与犯罪嫌疑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的不一致,被给予的保障和限制方法也是不同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享有同他人通信、与家属等人见面以及收受物品等权利,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罪犯利用服刑人员的身份进行串供、毁灭证据等活动,必须限制犯罪嫌疑人在监狱服刑阶段的相对自由权。只要符合逮捕条件的,应该重新采取强制措施。(4)不采取逮捕措施,将导致司法实践部分程序不顺畅。持该理由的人认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通常是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如果检察机关对漏罪的服刑人员不批准逮捕,则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对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释放,而对于在押服刑人员来讲显然不能适用。二是,由于服刑人员处于监狱管理之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讯问服刑人员或是将其外提指认现场时,如何办理成为难题,如果对其予以逮捕,送看守所羁押,则公安机关只需要携带提押、提讯证和相关证件即可。缓刑的适用是有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只有在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合法认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才会判处缓刑适用。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缓刑期间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则需要立即终止缓刑并根据相关的判罚标准进行数罪并罚,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


·嫌疑人涉嫌刑事要拘留多久
      嫌疑人涉嫌刑事要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一)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二)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三)...


·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碍执行职务罪有其自己的一个裁量标准,但它与妨害公务罪又有一定的区别,很多人容易将两词弄混淆,因此会在自己遇上同样的事情时,无法明显区分出属于二者中的哪一种,这里我们就来给您解说一下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


·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一、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


·刑事拘留检察院不批捕好久放人?
      一、刑事拘留检察院不批捕好久放人?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 如果我们的人身权利在生活遭到了侵犯,那么我们就可依法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如果加害者在加害过程中造成了我们人身财产的损失,我们同样可追究其民事责任。但是这类诉讼案件的赔偿司法机关明显不能用单纯的民事诉讼赔偿原则来作为裁决依据,那么刑事附带民事...


·涉嫌盗窃罪要拘留多长时间
      在我国,要是涉嫌构成犯罪的话,则侦查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其中就包括了刑事拘留。那要是涉嫌盗窃罪要拘留多长时间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涉嫌盗窃罪要拘留多长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拉皮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


·刑诉法解回再审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再审其实就意味着当初的判决结果可能从头到尾都是错的,那不排除案件原来审理的时候是存在着司法贿赂或者重大职务犯罪的。再审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审判当中属于非常特别的一种状况,因为审理的是属于原先已经终结了的案件,想必您也应该比较关注,刑诉法解回再审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解...


·定性为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定性为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1、诈骗罪需要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根剧。2、《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