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婚前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之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婚前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之前,夫妻任意一方已经获得的财产,该财产对其形式不做要求,比如说不动产或者是知识产权等,只要是合法的财产,法律都将予以保护,而这类财产
不会因为婚姻状态的产生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首先要确定属于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部分的种类,其次在进行分割。根据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认定为婚前财产的有:1、夫妻在婚前所获得的个人劳动收入,或者是他人赠与,父母长辈处继承的遗产等,以及其他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的财产;2、如果军人专业回乡所获得相应的补贴,一般有补助费等,如果该类军人在转业后存在较短的婚姻,该部分收入也不能算作夫妻共同所有;3、与自身身份不能进行分割的收益,一般指代的是知识产权等经济性利益;4、夫妻在结婚前就对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达成离婚前协议;如果该协议为口头协议,那么在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内,可以进行确认。就婚前财产的分割可能是因为多种情况引起的:比如说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等其他原因产生了离婚事由,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的时候也应当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并区分出婚前财产部分;另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在婚后,一方遭遇到不测,其属于个人财产部分其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需要进行分割继承处理。对于发生以上分割婚前财产事由后,一般可以先通过协商的途径进行解决,因为在夫妻婚姻期间一般都是一起生活的,属于婚前财产部分可能也会涉及到夫妻共同经济产生孳息的情形,比如说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仍然在按期还贷,该笔资金也是从夫妻共同生活的费用中扣除的,所以协商是最友好也是最有效率的解决财产分割事由的途径;如果确实对于财产分割存在重大分歧,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如果财产婚前财产的分割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那么对于婚前财产进行确定之后,是否可以直接按照界定的内容进行划分,在实践中并非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不会转变成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尤其是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夫妻双方产生离婚,夫妻对于房屋的分割产生的纠纷尤为常见。比如说不动产,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商品房,女方没有出任何的费用,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后男方表示愿意添加女方的名字,随即去房管局办理了相关加名的手续。在办理手续之后女方获得了该房屋的相应的产权,其具体的所有权份额依照登记时记载的为准。另一事件中,男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且全款支付,但是房屋没有进行装修,与女方约定房屋装修费由女方出,且仅是口头约定结婚8年后将房屋过户至女方名下,但是5年后男女双方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房产且表示男方有过户房屋给自己的意愿,但是男方否认,因为缺少相应的书面证据,最后女方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只是获得了装修款的赔付。所以对于婚前财产的分割,一般来说依照法定,如果有约定,该约定合法也会被予以考虑。



·结婚八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结婚八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法院的处理原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每一个家庭的核心。随着人们对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高居不下。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生活中我们身边可能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针对这一点,相关法律法规是有规定的,以下是对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详细介...


·女性婚前财产有哪些2023
      女性婚前财产有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前...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协议就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归属,只要不违反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都是合法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往往很多夫妻在办理离婚时并没有讨论到抚养小孩的问题,但是即使在协议离婚了之后,还是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的。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小孩还是他们的子女...


·配偶失踪起诉离婚怎么办?
      配偶失踪起诉离婚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对方失踪了能不能离婚?根据...


·夫妻办理离婚诉讼费如何收取
      夫妻办理离婚诉讼费如何收取 一、离婚诉讼费如何收取 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 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


·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现象虽说不是很常见,但也有不少人会涉及到这一方面,因为公安局的错误拘留或者是法院的错误判刑导致自身蒙受损失,都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不过当前人们对于国家赔偿的内容项目并不了解,甚至很多情况下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


·结婚一方生理有缺陷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生理有缺陷的人结婚之条款,然而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夫妻间的性生活可以更好地调节增进夫妻感情,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若夫或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以致不能正常的过性生活,就难以达不到婚姻生活...


·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
      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 一、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 可以的。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议的条款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果婚后没有写上协商拟定相关协议的话,就要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婚后的共同收益基本都属于夫...


·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离婚抚养费农村的标准是多少
      当今社会,家庭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然而现在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离婚快要成为常态。许多家庭在离婚后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最终对簿公堂,法官将孩子判给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时,另外一方都需向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那么离婚抚养费农村的标准究竟是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