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形下,因双方对该行为的动机以及法律后果均为明知状态,故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虽然签订双方系出于债务、购房等原因,但其均为自愿在民政部门协议登记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自愿放弃也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1.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


2.当事人往往在离婚后并未达到此举的目的。“假离婚”多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而国家的制度和政策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完善中,对此,当事人无法预料。


3.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


4.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用等级。


二、办理房贷需要什么资料


1. 个人贷款申请书;


2.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3. 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未婚(离婚)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4.
个人收入证明材料,如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自有房屋出租证明、营运性收入证明等;以家庭收入偿还贷款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及收入证明材料;


5. 购房首付款证明;


6. 购房合同等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


7. 购房若有共有人的,共有人需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8. 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属于一种银行的合法行为。因为当事人进行欺诈的假离婚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而银行为了自身的资金安全可以有权利终止房屋贷款活动,如对银行造成一定影响的,银行还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合法的申请,保护自身的资金安全。


综上,假离婚是指并非是一方或双方的真实含义,以及由于某一方的欺诈而具有离婚的意图。
欺骗国家抵押贷款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是一种离婚的阴谋。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声明或虚假声明,这不仅损害了债权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国家社会经济。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转让一般是指业主将商铺的使用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很多情况下商铺的转让合同会发生纠纷,业主与第三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


·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签订合同后,你可能会遇到需要取消合同的情况。那么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呢?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违反《民法典》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民法典...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一、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担保...


·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现如今,几乎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专有的技术,在我国,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是进行技术贸易的主要形式,同时国家对于技术合同涉税也出台了优惠政策。那么什么是许可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许可合同 根...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 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或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


·赠与合同如何补办
      赠与合同如何补办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之间的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书。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往来都应当通过书面的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翻译服务涉及到翻译的质量、完成的时间等方面,也应当慎重对待。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


·合同终止后能否主张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合同终止后能否主张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一、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 1、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的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


·签署网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网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前几年,网吧生意非常火爆,大街上开网吧的很多,可是如今一些生意不好,一些老板准备将其转让。确定好买家后,双方要签署一份转让合同。由于涉及到产权的变动,双方务必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那么,签署网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后合同义务有哪些内容?
      后合同义务有哪些内容?后合同义务,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