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第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于已经做出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尚未开始履行,或者说财产尚未交付,则不适用返还财产。第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也将产生损害赔偿的责任。损害赔偿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损害赔偿的方法使财产关系恢复原状;二是对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行政处罚。合同无效可产生追缴财产、罚款等行政处罚。关于追缴财产的条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二、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154条贯彻了《民法典》的上述立法精神,明确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该条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是中国民法的民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3、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合同的撤销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规定了是有两种情况出现的,第一种是其中一方有过错,那么就应该另一方给有损失的一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还有一种是双方都有过错,这种情况一般都是需要去当地的法律部门进行解决,法官会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判别赔偿情况。



·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办?
      如果说合同的签署是双方进行经济往来的前提,那么合同履行就是保证双方利益实现的重要过程。现实生活中,哪怕是合同内容非常全面了,也会出现合同履行中产生冲突的情况。那么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办?我们在下文给您支几招。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怎么办再完美的合同也无法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种...


·门面合同毁约怎么赔偿
      在日常的租赁过程当中都需要签订一定的租赁合同,这个合同当中规定了双方对于这个过程当中应当起到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一方没有履行自己义务的话,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行使向对方追责,这样一个权利来请求对方的赔偿等等。在租赁合同过程当中,对于门面合同的租赁是比较多的,因为这涉及自己开店,或者是...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依法成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


·招标代理合同模板内容是什么?
      招标代理合同模板内容是什么? 招标代理双方通过合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以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一份合同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当招标代理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就需要签订一份贸易合同,那么,招标代理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如何确定销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销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现实经济生活中,交易双方因对销售合同的履行不一,纠纷自然随之而起。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不得已走向法庭诉讼时,如何及时确定销售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呢?看似问题简单,实则是当事人维权第一步,就由我们简要为您概述。 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审判,减少案件...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


·特定事项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特定事项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特定事项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


·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
      职员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在期限届满之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续签之后,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没有续签,但是也依旧在职工作的情形,根据此种状况,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一、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


·商铺合同纠纷是如何解决的?
      商铺合同纠纷,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装修折旧与补偿方式一定要约定清楚。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给予装修补偿。双方还应在装修条款中明确非因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时,出租人的装修补偿义务和补偿标准。商铺合同纠纷是如何解决的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装修...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合同都属于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承担相关的义务,或者付款,或者发货。而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行使一些权利来维权。其中,不安抗辩权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那么民法典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定解除权的行使的情形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产生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1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合同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应该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