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提出财产分割情况?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后提出财产分割情况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也包括诉讼离婚时,法院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处理,由当事人另行处理的情况。前一种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由双方约定离婚时暂不进行分割,待达到一定条件后才进行分割。条件成就后,依据离婚协议约定进行分割,此时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后一种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诉讼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在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一般只判决争议房屋由夫妻一方使用,对所有权争议不做处理。待完全取得所有权后,双方再到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解决争议,此时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种纠纷相对比较多,比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了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后,双方就已经离婚。但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夫妻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套房产归一方,但房产证名字还是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在离婚后须配合一方更换房产证上的名字,将所有权变更到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在离婚后反悔,拒不履行配合过户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只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并要求另一方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和生效证明过户。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般是一方在订立协议离婚时,被另一方欺诈或者胁迫,事后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这种情况有一个除斥期间,即必须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1年的时间不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同时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比如胁迫需要提供及时向警方报案的记录、警方备档的案件笔录等,从其内容反映出受到对方胁迫,不得已签订协议,并非一方真实意思表示。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主要指夫妻中一方向另一方隐瞒收入,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隐藏、赠与、变卖、毁坏或伪造债务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等,另一方并不知情,但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另一方发现一方存在上述行为及涉及财产,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这些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再次分割或者赔偿一主损失。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从另一方发现之日起,两年内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一方有过错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半都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但是如果起诉离婚时,并没有涉及到财产分割,即便已经判离婚,离婚财产也可以再次进行分割,或者是发现一方有转移或者是隐匿财产,也是可以在次进行财产分割,其他的情况不支持财产在次分割。



·在我国起诉离婚什么证件需要?
      随着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发生改变。现在,夫妻之间的结婚离婚都追求的是双方意愿自由,不需要过多的考虑其他问题。不过,夫妻之间离婚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协议离婚和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离婚夫妻在协议离婚不能实现离婚目的的时候,都会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那么,在我国...


·男方不可以提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男方不可以提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


·新婚姻法财产纠纷
      新婚姻法财产纠纷,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的财产,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金,遗嘱或者赠与确定为一个人的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


·子女抚养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您也看到了,在不同的家庭里面,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同的,有的高而有的却比较低,其实对于子女抚养费数额,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那到底子女抚养费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抚养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


·离婚要返还彩礼吗,彩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作为迎娶女方的诚意。那么,如果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时,男方给付的彩礼还需要返还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离婚要返还彩礼吗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


·夫妻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一般无过错方会同时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做出相应的离婚赔偿。那要是夫妻协议离婚后,无过错的一方此时是否能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呢?这是很多人都疑惑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境...


·新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当今社会,夫妻因为感情生活难以继续而离婚的现象逐渐增多,而与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双方权益的维护就显得至关重要。可是,很多人对《民法典》中离婚的条款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民法典》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为...


·婚姻法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不管是普通人离婚,还是军人离婚,此时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然后才能解除夫妻关系。那么婚姻法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1、婚姻法对军人的婚姻主要在离婚时有特殊的法律保...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
      婚姻法规定公民个人都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协议后离婚,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财产分割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就此作出判决,既然是起诉,必然涉及法院审理和开庭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