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吗?


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的。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判决发生效力,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抗诉的申诉。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诉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向法庭申请重审,并提交相关的最新证据,法院将会对于新的证据进行相应的分析决定是否有参考价值进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立案侦查。再审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机制,能够大大提高案件处理的准确性。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抗诉有区别吗?
      一、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抗诉有区别吗?两种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罪的量刑受盗窃金额影响很大,那么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要判多少年呢?问题在于如何定义“数额巨大”,在相关法律中对此作出了一些阐述,的我们将为您整理这些结论,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既遂?
      什么是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二、犯罪既...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认定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叫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
      传染病是一种对社会危害及其严重的疾病,传染病的防止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部门进行负责的,做好这份工作是保障国家社会安定发展的基本。如果这项工作没有做好的话从事此工作的人员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呢? 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认定 认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时...


·新刑法死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死缓是一种特殊的死刑制度,对于那些应处以死刑又不需要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应该判以死缓。2015年,我国推出了《刑法修正案(九)》,这是对刑法的最新修订,那么那么新刑法死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我们一起做个了解。 一、《刑法修正案(...


·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理由有哪些
      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理由有哪些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因犯罪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四)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五)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二、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根据我国刑法...


·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哪几类?
      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哪几类?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和疏忽大意两类,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由此可见,犯罪的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您的亲属和朋友因犯罪被刑事拘留并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就应该需要了解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做些什么。了解这个程序对当事人是更有利的。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一一解答。 一、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


·单位刑事犯罪要如何处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一般是以单位意志决定实施犯罪行为的,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做出相应处罚的。那到底单位刑事犯罪要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才算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必...


·诈骗多少成立刑事责任2023
      诈骗多少成立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