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他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叫做死亡补偿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他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叫做死亡补偿费。这个名称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它的含义是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者,因为他人的致害死亡后由事故责任人给他的亲属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我国曾经颁布过一些有关于死亡补偿金的一些解释,比如说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使得人身损害案件中如果有受害人死亡的话,那么受害人死亡的。范围还有对他的赔偿标准都有了非常明确的依据。如果赔偿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已经解决之后,死者亲属之间因为赔偿金的一些分割问题,从而引起了纠纷,这些纠纷不断的增多。实践中也一般都依据我国的《继承法》中关于遗产的规定或者是《婚姻法》中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样的规定,从而选择适用的法律。但是死亡赔偿金有它独特的性质,还有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也有它自己的特点,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更应该进行更为细致的剖析。分几种情况来解释一下:1、第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因为死者的死亡,从而获得的一种物质赔偿,这种赔偿产生于死者在死亡之后,那么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理论,婚姻关系在离婚之后就终止或者是一方死亡之后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么非常显然这样的赔偿金并不是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是产生于婚姻关系终止之后,那么很显然,这个时候的死亡赔偿金不能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2、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那么根据我国继承法中的有关规定,遗产是要在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且在死亡时要实际存在这笔财产,那么这样的财产才能够被继承,但是死亡赔偿金并服侍在死者生前产生的,而是在死者死后由肇事。这给予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因此不应该按照遗产来继承。3、第三种情况就是,如果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抚慰金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死亡赔偿金就是属于一种物质损害赔偿金。排除以上三种的定性,在我国法学界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大家都非常一致的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的补偿,但是也存在分歧,这种分歧就在于死亡赔偿金是对于死亡者本人的一种补偿,还是对死者其近亲属的补偿。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其实是对死者本人并不是由于正常的原因死亡所造成的,本人实际收入的减少的一种补偿,这是死者本人的一种权利,在死者在其死亡以后可以进行转移,就像公民死亡以后,他的作品的使用权和报酬权也可以依照法定进行转移。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一般有三种情况: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死者的遗产;不是精神抚慰金。于理论界一致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的补偿,但也还有分歧。因此,实际上对死亡赔偿金的归属问题需要看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开车玩手机是危险驾驶吗
      属于危险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案例?
      当今社会,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一辆车,而因为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当然,交通事故对于每一个任何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悲痛,但是除了交通事故之后,我们需要赔偿,今天,就让我们来给您说一则关于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案例。 一、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在生活中,发生车祸后,交通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却不给钱的情况很常见,当你遇到这种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简单的讲一讲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1、如果已经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醉酒驾车从字面意义上了解就是喝醉酒之后开车。我们知道,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醉酒状态下开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带来威胁。在法律上,醉酒并不是主观上的感受,它是有一定标准的。那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我们将在...


·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是很常见的事情,毕竟机动车在高速运转中发生意外,造成的损害肯定是比较大的。而伤者受伤入院,生活不能自理的话,那么做出的赔偿里面就有护理费方面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


·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
      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


·二手房交易纠纷官司该如何解决?
      二手房交易纠纷官司该如何解决? 一、二手房交易纠纷官司该如何解决? 1、协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指什么?
      对于上市公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到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票交易,不同的加以方式的回购利率是不同的,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多少?在股票回购之后,民事主体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到相关机构,缴纳税额的。 一、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指什么? 回购利率(repurchase rate...


·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如何计算,怎样收取的?
      当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避免事故车辆造成道路堵塞,对道路交通健康有序的运行产生不良的影响。交警部门或拖车服务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而拖车费也由此而产生,那么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是怎么计算和收取的呢?下面待我们为你解答。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就是为疏通交通,拖动车辆所产...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一、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