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关系财产纠纷女方辩护词可以请律师写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同居关系财产纠纷女方辩护词可以请律师写吗?


同居关系财产纠纷女方辩护词可以请律师写的。同居是一种不完全被法律保护的关系,因而如果产生同居关系财产纠纷的话,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的部分很少。法院对同居产生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情况下比较照顾妇女以及儿童的利益,请律师写辩护词的成功几率会比较高。


二、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5、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三、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定性,并且如何进行分割,下文将予以阐述。首先,我们来俩接以下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要属于男女双方共同管理、使用。


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很多情侣没有结婚没有产生婚姻的关系,但是却同居住在一起的,分开时也是涉及到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的,但是由于跟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有所不同,法律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自己写辩护词对女方获得更多的财产是有一定帮助的。




·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确定没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以年为单位来实际支付抚养费,但此时确定抚养费数额就是比较困难的问题。由于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统一为您解答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的问题吧。 一、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


·根据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根据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


·两个小孩共同抚养权如何取得?
      现在国家已经开放了二胎政策,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孕育二胎,那么这个家庭可以拥有两个孩子。但是有些家庭可能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导致离婚,会出现同时争夺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两个小孩共同抚养权如何取得?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可以从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两个小孩共...


·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


·起诉离婚抚养权怎么写诉讼状
      起诉离婚抚养权怎么写诉讼状 一、起诉离婚抚养权怎么写诉讼状?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


·一、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分配方法主要是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也就是参照上面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


·在离婚后如何不支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
      在离婚后如何不支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撕...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


·一、支付抚养费一个一千多吗?
      一、支付抚养费一个一千多吗?一般情况下是正常 ,根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父母离婚后法院是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是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在双方都对孩子的抚养权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会根据什么标准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抚养权主要依据...


·绍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绍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